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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行执业兽医电子证照的公告

公 告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告2023年第57号)

  根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32号》要求,广东省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化工作已经完成。考生通过考试并进行资格申请后,获得的执业兽医资格证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粤省事小程序查看、下载和打印。现就电子证照有关事项统一说明如下:

  一、执业兽医资格取得时间,以证书编号为准。纸质证书发证日期在2020年底前的,其电子证照发证日期均为2021年;纸质证书发证日期在2021年1月1日后的,其电子证照发证日期为实际发证日期。

  二、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粤省事小程序仅供在广东省获证的人员查询和下载。

  三、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不再统一发放纸质证书,原纸质证书丢失不再进行补发,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等特殊情况可在中国执业兽医网(http://www.zgzysy.com/)申请补办。

  附件:广东省执业兽医电子证照获取操作指南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14日

  相关附件:广东省执业兽医电子证照获取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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