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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粤字号”农业品牌示范基地遴选和复审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推动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做好“土特产”文章,持续推进广东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我厅决定开展2023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示范基地遴选和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重点围绕广东荔枝、龙眼、菠萝、柚子、柑橘、香蕉、丝苗米、茶叶、冬种菜、水产品、黄鸡等特色优势产业,按照“一个优势产业、一套标准体系、一个公用品牌、一套名录管理、一批核心企业、一系列品牌产品”的区域公用品牌发展思路,开展“粤字号”农业品牌示范基地建设,基地申报要求如下:

  (一)基地积极参与县区品牌建设和宣传推介,在当地特色产业发展中成效突出;

  (二)基地示范带动能力较强,能推动特色产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应用示范和标准化分选供应;

  (三)基地生产质量管理能力强,产品质量好、品质优,近三年产品质量检测合格并能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四)基地日常信息管理能力强,能由专人担任信息员开展上市季信息监测工作。

  二、工作流程

  (一)自主申报。围绕上述特色产业,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广泛发动,组织辖区内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初评和复审工作。生产基地经营主体在9月20日前完成填报工作(网址:http://47.106.107.76:1080),在“品牌示范基地”栏目自行填报并提交申报书(附件1)。初评申报基地导出申报书1份,9月28日前提交至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二)县区推荐。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申报要求对初评和复审的申报基地及其所属经营主体情况进行核实,使用原有账号登录(网址:http://47.106.107.76:1080),在9月22日前在“品牌示范基地”栏目完成推荐工作,对初评申报基地的申报书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

  (三)地市审核。请各地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把好质量关,按申报要求对辖区内初评和复审的申请进行审核,使用原有账号登录(网址:http://47.106.107.76:1080),在“品牌示范基地”栏目完成线上审核,导出地市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请于9月27日前经粤政易反馈给联系人。对初评申报基地的申报书出具审核意见并盖章,于10月11日前提交至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四)现场评议。为进一步做好“粤字号”品牌示范基地管理工作,切实通过推动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助力县域特色产业培优,特设产业品牌专题工作会,由行业专家对复审基地上市季的主要做法和推动区域公用品牌的成效进行现场评议。请各地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的复审基地1名负责人按照对应产业参加,于9月5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送至邮箱nynct-scxx@gd.gov.cn(附件3)。品牌专题工作会时间安排如下:

  1.水果专场(柑桔橙柚龙眼菠萝香蕉):9月11日下午14:30(报到时间:9月10日15:00-20:00和9月11日9:00-12:00

  2.丝苗米专场:9月13日上午9:00报到时间:9月12日15:00-20:00

  3.茶叶专场:9月15日上午9:00(报到时间:9月14日15:00-20:00)

  会议地点: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创新大楼1号会议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颖路20号),报到地点为广东嘉鸿国际酒店(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313号)。

  (五)专家评审。对各申报基地组织行业专家分组进行评审,对市场销售情况、生产供应能力、基地生产环境、产品分选条件和标准执行情况、市场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现场评议。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组织做好申报工作,特别是优势特色产业主要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品牌示范基地建设,提升区域公用品牌竞争力。

  (二)严把材料质量。根据生产基地发展情况择优进行推荐和审核,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送。

  (三)加强品牌建设。各地要以“粤字号”农业品牌示范基地遴选为契机,加强品牌建设和宣传力度,推进“12221”市场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提升优势特色产业品牌市场竞争力。

  附件:1.“粤字号”农业品牌示范基地申报书

     2.“粤字号”农业品牌示范基地地市推荐汇总表

     3.产业品牌专题工作会报名回执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

  (联系人:艾子,联系电话:020-37289120;技术人员:邓工,联系电话:13016082915)

  相关附件:关于开展“粤字号”农业品牌示范基地遴选和复审的通知附件(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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