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办〔2023〕134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我省广大农村乡土专家长期奋战在农业生产一线,在先进适用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中贡献力量。为鼓励先进,培树典型,激励引导广大农村乡土专家持续深耕“三农”,更好提升我省农技推广服务水平,更好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寻找广东最美农村乡土专家”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遴选范围
广东最美农村乡土专家遴选范围为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农村乡土专家。
二、入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二)应用技能突出、有一技之长,积极示范推广农业先进技术,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联农助农成效突出,有良好的影响力。
(三)长期深入生产一线,开展面对面技术帮扶和培训,善于利用中国农技推广APP等互联网技术开展农技推广指导服务,得到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认可。
(四)善于钻研、乐于学习和交流,优先推荐被聘为“特聘农技员”以及参加过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的人员;已获得“广东最美农村乡土专家”称号人员不在本次评选范围。
三、遴选程序
(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遴选条件和候选人意愿,研究决定拟推荐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广东最美农村乡土专家”申报推荐书(附件1),报送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二)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本市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分配名额进行初步遴选后报送至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各市分配名额指标见附件2。
(三)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人员对各地市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择优筛选出40位候选人名单,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四)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经专家评选,遴选10名候选人拟定为“广东最美农村乡土专家”。
(五)拟定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相关典型事迹在省级以上媒介进行宣传。
四、有关要求
(一)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把精通农业技术、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有较大影响力的农村乡土专家遴选出来。
(二)推荐材料要真实、准确、规范,业绩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避免面面俱到、空话套话。
(三)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业绩、材料等行为,经查实后撤销资格并通报批评。
五、材料报送
(一)纸质版材料。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统一将本市推荐函、申报推荐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以寄出材料邮戳时间为准。
(二)电子版材料。提供申报推荐书(可编辑的word文件),被推荐人免冠证件照1张、半身或全身工作照2张(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供本活动相关流程及宣传工作无偿使用,所有材料打包成一个文件并以“市+姓名”形式命名,9月20日前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六、联系方式
(一)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联 系 人:常东
联系电话:020-37288261
(二)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 系 人:李亮
联系电话:020-37220759、18922227030
电子邮箱:8131302@qq.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柯木塱南路28号
邮政编码:510520
附件:1.广东最美农村乡土专家申报推荐书
2.广东最美农村乡土专家推荐名额指标分配情况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