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NS渔业管理规定》及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工作部署,按照我厅《关于做好2023年特定水域专项捕捞许可证办理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经研究,取消1艘渔船申请资格,相应指标由候补渔船按序替补。现将候补渔船名单予以公示,若2023年度专项证名额再有空缺,将按排序顺位候补,直至指标用完。
公示期自2023年2月24日至3月3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相关单位或个人以实名形式来函,并由异议人本人签字或加盖异议单位公章。我们将根据异议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对匿名或电话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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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候补渔船名单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2月24日
相关附件:候补渔船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