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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发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证书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我厅组织考核,东莞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具备对外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拟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证书》,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反映。异议人须以书面形式反映,提供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并由异议人本人签字或加盖异议单位公章。

拟核发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证书的机构简况:

机构名称东莞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
法人单位东莞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
机构负责人郑芝波
联系人莫坚强联系电话0769-23668621
通讯地址和邮编东莞市南城街道绿色路100号,523086
检验项目范围扦样、净度和其他植物种子数目、发芽率、真实性和品种纯度、水分、生活力
授权签字人郑芝波、莫坚强
备注复查评审

  联系人:司徒志谋 电话:020-37289556

  邮箱:gdzyglc@163.com

  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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