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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农农办〔2022〕202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广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22年度工作要点》(粤办函〔2022〕234号)工作要求,加快培育提升“粤字号”农业品牌,促进产业兴旺,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决定开展2022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申报工作,同时,进行已入选“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的品牌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区域公用品牌监测与申报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做大做强地方特色优势农业的重要抓手,是壮大经营主体、打响产品品牌的有效支撑,是实现产业兴旺的有效举措,各地要认真做好区域公用品牌培优和管理工作:

  (一)2021区域公用品牌年度监测。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辖区内已入库区域公用品牌(详见附件1)认真开展年度监测工作,于11月10日前完成品牌发展情况表(附件2)网上填报(网址:http://47.106.107.76:1080,各品牌填报账号由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统一调配),对不参加年度监测的区域公用品牌需做出情况说明。

  (二)2022区域公用品牌入库申报。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地方特色农业发展,积极组织辖区内产业基础扎实的区域公用品牌开展入库申报,于11月10日前完成入库申请网上填报(网址:http://47.106.107.76:1080,各品牌申报账号由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统一调配),入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3,申报单位导出入库申报书盖章后,提交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

  (三)开展审核推荐。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认真做好辖区内区域公用品牌的年度监测情况审核和入库申请推荐工作,于11月20日完成网上审核(网址:http://47.106.107.76:1080,市级账号请与联系人对接获取,逾期系统将关闭),导出年度监测汇总表、入库申请汇总表,连同入库申报书各一式一份(盖章)寄送至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1号楼224室。

  二、开展产品品牌复审与申报

  “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复审与申报工作将按照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各地级市农业农村部门认定、全省统一进行结果评价和发布等程序开展。

  (一)2021“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复审。已入选2021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的农业经营主体(名单详见附件4),请于11月10日前完成产品品牌信息网上更新填报(网址:http://47.106.107.76:1080,账号为原申报账号)。2022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为必须提交项,2021年监测情况已经各地市确认完成,不可再进行数据修订,对连续两年不完成年度监测的产品品牌予以清退出名单。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于11月20日前完成复审产品品牌网上审核和不予通过名单以正式文件上传(网址:http://47.106.107.76:1080)。

  (二)2022“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申报。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申报范围和要求(附件5),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47.106.107.76:1080,申报账号自主注册开通),按要求于11月1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于11月20日前组织完成产品品牌认定工作,并完成网上确认审核及提交认定文件(网址:http://47.106.107.76:1080,市级账号请与联系人对接获取),将推荐的申报书一式一份(盖章)寄送至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1号楼224室。

  我厅将对区域公用品牌和产品品牌统一开展评价,面向社会发布“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并广泛宣传推介,同时开展动态监测管理,对不达标的予以清退出库。

  附件:1.广东省已入库区域公用品牌名单

     2.区域公用品牌发展情况表

          3.广东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入库申报指引

     4.2021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复审名单

     5.产品品牌复审与申报指引

  上述相关附件可在http://47.106.107.76:1080“附件资料”栏目获取,或扫描文后二维码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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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10月9日

  (联系人:胡祖红,联系电话:020-37288671;技术服务:邓工、周工,联系电话:13016082915、18617306703)

  相关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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