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830号),现将2022年省财政支持落实晚造粮食生产措施的政策意见——支持补齐水稻生产机械化短板弱项目(粮食烘干设施建设)初审情况和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6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梁晓明、胡兵文,联系电话:020-37288703、37288702
附件:1.2022年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初审情况表
2.2022年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安排计划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