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关于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的意见》(农产发〔2020〕3号)、《广东省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实施方案》(粤农农〔2021〕147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共同建设并依托广东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成立广东农业农村创业学院,旨在培育一批扎根农村、服务农业、带动农民的领军型创业创新人才。根据安排,定于9月份起举办广东农业农村创业学院“珠江农创”第一期创业领军人才孵化营(以下简称“珠江农创”孵化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培育一批扎根农村、服务农业、带动农民的农业农村创业创新领军人才,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
二、组织实施
“珠江农创”孵化营由省农业农村厅主办,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协办。
三、孵化对象及招募条件
重点培育返乡入乡在乡创业者中的优秀创业带头人。“珠江农创”第一期孵化营的招募人数约50名,后续视情况陆续开展。
(一)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在广东省内完成涉农企业注册,为该企业的董事长、总裁、总经理等主要经营者。
4.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或以上。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负责人。
2.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者。
3.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
4.已在广东乡村振兴板挂牌企业负责人。
四、办学模式
“珠江农创”孵化营实行“教、孵、投、融”四位一体的育人模式,其中,“教”指创业教学、“孵”指创业孵化、“投”指创业投资、“融”指创业融合。
(一)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集中学习4-5次,每次4-5天,其余时间分散学习。
(二)线上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线上主要进行涉农政策解读,理论授予与知识传授;线下注重教学培训,注重示范作用,搭建相互交流的学习平台。
(三)选修与必修相结合。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的原则,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与实效性,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将必修课与选修课程相结合,创新教学管理模式,开展灵活多样的教学实践。
五、报名形式与流程
(一)报名途径
1.逐级推荐。由学员自愿报名,经县、市级农业农村部门逐级审核后推荐。每市推荐名额不超过10人。请各市于9月1日前将《学员汇总表》及《学员推荐表》(详见附件1、3)发送至邮箱yuenongchuang100@163.com。
2.个人自荐。由创业者自主推荐报名。自荐报名需要取得两名行业专家的推荐意见,行业专家包括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高校教授、科研专家、知名投资人和企业家等。请有意的创业者于2022年9月1日前将《学员自荐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yuenongchuang100@163.com。
(二)选拔程序
选拔学员以推荐为主,兼顾部分优秀自荐学员。通过资格审查、面试等方式,按照综合择优原则评定入选名单。其余进入学员后备库。
(三)学费保障
“珠江农创”孵化营不收取费用,集中培训期间的学习资料费、讲师费、食宿费等费用均由主办单位承担。
(四)培训时间
2022年9月-2023年9月(一年),培训时间共约20天,分期实施。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发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从农业农村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培养的高度来推进工作,确保把最优秀、最具发展潜力的农村创业者选拔出来参加孵化营,形成以创新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增收的良好氛围。
(二)整合资源,加大宣传推广。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整合本地农业资源,调动优势力量,支持“珠江农创”创业领军人才孵化营学员的培训和学习,支持学员企业发展壮大。要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宣传阵地,及时公布、传播相关信息,重点做好优秀农业农村创业典型的宣传报道,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入乡创业。
七、联系方式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郑晓文 联系电话:020-37288354
广东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广东农业农村创业学院)
联系人:漆其全 联系电话:13060848777
联系人:吕海业 联系电话:18813367341
电子邮箱:yuenongchuang100@163.com
微信公众号:珠江农创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顶龙岗路30号
邮编:510630
附件:1.“珠江农创”创业领军人才孵化营学员推荐表
2.“珠江农创”创业领军人才孵化营学员自荐表
3.“珠江农创”创业领军人才孵化营学员汇总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