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粮食生产重点工作及政策落实的通知》以及省主要领导同志有关防汛救灾会议精神,我厅拟安排省级农业救灾应急资金9000万元用于支持受强降雨天气影响较重地区灾后恢复生产工作,先将资金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5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2022年省级农业救灾应急资金(防汛救灾)安排计划表
(联系人及电话:李维睿,020-37288343)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