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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港澳流动渔民接待站对3套拟出租出借房屋具体情况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直行政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粤财资〔2018〕22号)要求,我单位对拟出租出借房屋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地点面积(m²)出租价格出租出借期限
1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5号5号楼102房3130元/ m²不超一年
2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5号5号楼202房3030元/ m²不超一年
3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5号5号楼203房3030元/ m²不超一年
合计91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若对公示信息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厅机关服务中心物业科联系。 

  联系人:麦志勇

  联系电话:37288011   

广东省港澳流动渔民接待站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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