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的通知》,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补助资金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5月1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补助资金安排计划表
(联系人及电话:李璐,37288549)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