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不断提高兽药产品质量,有效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2021年我厅组织制定了《2021年广东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监督抽检总体情况
2021年我省共完成兽药质量监督抽检629批次,经检验合格628批次,合格率为99.8%。按产品来源分:生产环节抽检81批次,经营环节抽检517批次,使用环节抽检31批次。按产品类型分:化学药品类产品309批次,抗生素类产品205批次,中药类产品115批次。
在监督检查中共发现假兽药3批,分别来自诊疗机构和经营环节(见附件1)。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2021年监督抽查共检出1批次不合格产品,合格率为99.8%,与2020年相比,合格率提升了0.5%。该批不合格产品为经营环节抽取的兽用抗生素类产品,为含量不合格,测定含量为标示量的37.1%(见附件2)。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假兽药和不合格兽药产品,各地要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并及时将查处情况报送我厅(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处)。
(二)加强兽药生产经营监管。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兽药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提高兽药产品追溯率,切实提升我省兽药质量安全水平。
(三)引导养殖者安全使用兽药。各地要督促指导广大养殖者,通过合法正规渠道购买兽药产品并索取保存相关凭证;通过“国家兽药综合查询”手机APP扫描产品包装上的“二维码”,或登录中国兽药信息网(www.ivdc.org.cn)的“国家兽药基础数据库”查询核实所购买兽药产品相关信息。要按照说明书标签的贮藏条件保存兽药,并按照执业兽医医嘱、用法用量和休药期有关规定进行使用,禁止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切实维护动物健康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附件:1.假兽药汇总表
2.2021年广东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汇总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附件1
假兽药汇总表
附件2
2021年广东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