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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广东省2022年度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名单的通知

粤农农函〔2022〕132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广东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粤农农规〔2022〕1号)和《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61号)的要求,经养殖场自愿申报、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省农业农村厅复审,确定2022年广东省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175个、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193个,现予公布。

  请各地加强对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管理和指导,积极发挥产能调控基地作用,促进我省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名单

     2.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名单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2月28日

  相关附件:关于公布广东省2022年度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名单的通知(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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