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种业统计是形势研判、制定政策的重要支撑。为提升种业统计工作质量,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全省种业发展状况,请按照《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农作物种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22年农作物种业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各单位填写报表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辖区内种子管理机构(部门)和持证种子企业登录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http://202.127.42.145/bigdataNew/),点击“统计调度”选择相应系统登录填报信息。若无法确认登录名和密码,请联系本级“统计管理员”获取,系统的详细功能介绍请在系统帮助里下载系统操作手册。(操作流程参考附件1)
二、统计内容
(一)工作开展情况。全省各级种子管理机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种子检验、市场监管、监督抽查、生产使用、救灾备荒等内容。
(二)企业经营情况。持有效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经营情况,包括人员组成、科研投入、资产规模、营收情况、进出口等内容。
(三)品种推广情况。农作物品种种植面积,包括主要农作物品种、列入第一批登记目录的29种非主要农作物品种,以及当地其他重要农作物品种的种植面积。
三、有关要求
(一)规范填报、严格审核。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要通过系统内置明确各统计对象的具体任务,确保实现统计全覆盖;要确保统计人员熟练掌握统计软件的使用方法、充分理解报表中各项指标的含义,严格按统计要求组织各有关单位填报;要落实基层种子管理机构的初审责任,同时要加大对本辖区重点企业、特色企业的实地调研,对这些企业的关键指标进行核实,确保统计数据准确真实可靠。
(二)按时完成。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应于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本辖区统计对象确定、统计任务分配以及种业工作职责情况表、统计工作责任分工表的在线填报;于4月20日前完成本辖区种业工作情况报表和种子经营企业情况报表以及农作物品种推广情况统计表的填报审核工作;于5月10日前将“农作物种业统计工作总结”(附件2)、“重点企业名录”(附件3)盖章扫描件和word版报送我厅(种业管理处),各农作物品种推广情况统计表,按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关于报送2020年冬种、2021年早、晚造(春、秋植)农作物品种种植以及各地制繁种生产情况的通知》要求报送。
根据相关规定,目前系统暂时处于关闭状态,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相关企业和机构根据导入模板准备好相应数据,3月14日系统开放后组织企业和机构集中填报。(附件和导入模板可在省农业农村厅官网下载)
附件:1.全国农作物种业统计系统填报方法与工作流程
2.农作物种业统计工作总结提纲
3.重点企业名录(示例)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2月22日
(联系人:秦德均,联系电话:13760894302,电子邮箱:zzzzgl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