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函〔2021〕687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推进产业兴旺,加快“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创建,推动特色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开展广东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认定与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1〕135号)要求,经县区申报、地市审核、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公布广东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下简称“省级特优区”)名单(详见附件)。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原省级特优区,不再列入省级特优区名单。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继续推进省级特优区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上新台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设省级特优区是实现广东特色农业产业兴旺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特色农业产业纳入本地经济建设重点,制定相应扶持政策,以产业增效为中心、以农民增收为目的,塑强农业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推动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建立联络人工作机制,省市县协同,合力打造品牌优势明显、产业融合发展、现代要素集聚、效益紧密联结、运行机制完善的省级特优区。
二、提升品牌全要素建设
以省级特优区建设为抓手,做强区域公用品牌,建立农产品供应标准和品牌管理办法,培育核心企业和系列品牌产品,按照全省部署持续做好动态监测,全面提升品牌竞争力和影响力、提高市场知名度和满意度。
三、深化市场体系建设
紧紧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加快推进“12221”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建立一套产销大数据,组建销区采购商和产地经纪人两支队伍,加快提升产地和拓展销区两个市场,组织策划采购商走进产区和农产品走进大市场两场活动,着力实现品牌打造、销量提升、品种优化、农民致富等一揽子目标。
附件:广东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名单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30日
(联系人:王晓帆,联系电话:020-37289120)
相关附件:广东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