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遴选1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群众满意度调查项目受托机构。
一、项目名称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群众满意度调查项目。
二、项目实施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
三、项目建设内容
(一)调查内容。受托单位承担2021年度对广东省内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单位:即肇庆市、广州市增城区、珠海市斗门区、阳江市阳东区等上述1市3县(区)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包括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监管部门工作情况、质量安全信息发布知识宣传普及情况、投诉举报情况、遇到问题的处置情况、质量安全状况等多个方面的满意度(可参见农业农村部网站《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http://www.moa.gov.cn/nybgb/2014/shier/201712/t20171219_6111628.htm)。受托单位根据以上内容结合我省实际设计满意度调查问卷。
(二)具体调查方式和样本量。调查形式以拦截访问和网络调查为主。考虑置信水平为95%,结合各区域常住人口数量,肇庆市的抽样误差控制在4%以内,广州市增城区的抽样误差控制在4.5%以内,珠海市斗门区、阳江市阳东区区域的抽样误差控制在5%以内。肇庆市至少调查600个样本,广州市增城区至少调查475个样本,珠海市斗门区、阳江市阳东区至少调查384个样本,初步计算消费者总样本为1843个(具体样本量分布见下表)
2021年广东省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
四、项目绩效目标
调查结束后,形成4个调查报告,即对肇庆市、广州市增城区、珠海市斗门区、阳江市阳东区分别形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群众满意度报告各一份,并附调查形成的原始数据。
五、申报对象及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近年来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六、项目资金额度
(一)本项目经费预算总计为20万元,包括满意度调查过程中租车、食宿费、人员劳务费、会议费、数据整理、报告编写等所有费用。
(二)项目申报单位自行测算项目需求金额,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但申报省财政补助资金不得大于20万元。最终资金补助金额以省农业农村厅测算核实为准。项目预算金额测算是否详细、合理将纳入评审标准。
(三)受托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七、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于2021年7月23日17:30前将申报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报送至广东省农业农村投资项目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将在项目申报结束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受托单位名单,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公布。
材料报送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5号2号办公楼1111房。
联系人:黄婉薇,联系电话:020-37289982;
陈 锴,联系电话:020-37236548。
项目咨询联系人:黄娜,联系电话:020-37288953。
附件: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委托项目申报书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9日
相关附件: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委托项目申报书(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群众满意度调查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