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承担的“2021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增殖放流”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1. 采购标的名称:2021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增殖放流 | 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利用2021 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项目增殖放流补助资金,在广东省内开展增殖放流,通过增殖放流增加水域的渔业资源量,提高苗种成活率,促进水域渔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 66 | 9月 | 无 |
2.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目标: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利用2021 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项目增殖放流补助资金,在广东省内开展增殖放流,通过增殖放流增加水域的渔业资源量,提高苗种成活率,促进水域渔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
3.采购标的数量: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放流海水鱼类 23 万尾(不小于4cm)、虾类 875万尾(不小于1.5cm),淡水鱼类 348 万尾(不小于4cm)。 |
4.采购标的质量:(1)科学选择放流水域。放流水域应选择渔业资源退化相 对严重的区域,符合国家渔业水质标准,不得使用财政资金向承包养殖水域进行增殖放流。(2)规范选择放流品种。用于增殖放流的亲体、苗种等水 生生物应当是本地种。苗种应当是本地种的原种或子一代,各地应按有关规程规范选择对本地资源恢复和水域生态修复作用明显的放流物种。(3)加强苗种质量监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科研力量雄厚、技术水平高的苗种生产单位中,确定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充分落实苗种供应单位招标、苗种质量监督检验、放流现场公证公示制度。 |
5、采购标的完成时限要求:所有标的全部在2021年12月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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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项目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