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3号),现将拟核发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证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反映。异议人须以书面形式反映,提供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并由异议人本人签字或加盖异议单位公章。
拟核发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证书的机构简况:
联系方式: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电话:020—37288460
邮箱:gdzyglc@163.com
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2号楼906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