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函〔2021〕147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
现将《农业农村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公布2020年度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名单的通知》(农机发〔2021〕1号)转发给你们。
2020年,我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农机安全管理机构和应急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监管,积极组织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为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提供了重要安全保障。在开展创建工作中,开平市根据“十三五”创建“平安农机”活动要求,扎实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工作得力,成效显著,被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评为2020年度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希望示范县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再接再厉,为促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各地要大力宣传典型经验,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效,充分发挥“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作用,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2021年,各地要继续按照部、省“十四五”创建“平安农机”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本地“平安农机”示范镇(乡)、村、户创建活动。对符合全国和省“平安农机”示范市、县申报条件的,要对照标准及时、认真组织开展县级自评、地级市审核,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并将相关材料于2021年9月底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3月29日
相关附件:农业农村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公布2020年度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名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