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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0年度全省农村可再生能源和农业资源环境统计数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年度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和农业资源环境统计数据的通知》(农科(能生)函〔2021〕1号)要求,结合我厅相关工作部署,请各地认真做好2020年度农村可再生能源和农业资源环境数据统计工作,要求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统计分析报告。

  (二)《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汇总表》(附件4)。

  (三)《全国农业资源环境信息汇总表》(附件5)。

  二、报送时限

  2021年3月31日前。

  三、相关要求

  (一)请分别报送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和广东省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总站。

  (二)纸质材料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报送至电子邮箱。

  (三)为便于统计工作交流,请各市具体负责统计工作的同志通过粤政易搜索或扫二维码加入“广东农村可再生能源和农业资源环境统计工作群”(附件6)。

  (四)联系方式:

  1.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联 系 人:周阳

  电  话:020-37288281

  电子邮箱:nynct-zhouy@gd.gov.cn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 邮编:510500

  2.广东省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总站

  联 系 人:林科峰

  电  话:020-37288910

  电子邮箱:gdnyhbny@163.com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 邮编:510500

  附件:1.关于报送2020年度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和农业资源环境统计数据的通知(农科(能生)函〔2021〕1号)

     2.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调查制度

     3.全国农业资源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

     4.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汇总表(市县模版)

     5.全国农业资源环境信息汇总表(市县模版)

     6.广东农村可再生能源和农业资源环境统计工作群二维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3月16日

  相关附件:附件1:关于报送2020年度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和农业资源环境统计数据的通知(农科(能生)函〔2021〕1号).pdf

       附件2: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调查制度.pdf

       附件3:全国农业资源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pdf

       附件4: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汇总表(市县模版).xls

       附件5:全国农业资源环境信息汇总表(市县模版).xls

       附件6:广东农村可再生能源和农业资源环境统计工作群二维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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