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年度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和农业资源环境统计数据的通知》(农科(能生)函〔2021〕1号)要求,结合我厅相关工作部署,请各地认真做好2020年度农村可再生能源和农业资源环境数据统计工作,要求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统计分析报告。
(二)《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汇总表》(附件4)。
(三)《全国农业资源环境信息汇总表》(附件5)。
二、报送时限
2021年3月31日前。
三、相关要求
(一)请分别报送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和广东省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总站。
(二)纸质材料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报送至电子邮箱。
(三)为便于统计工作交流,请各市具体负责统计工作的同志通过粤政易搜索或扫二维码加入“广东农村可再生能源和农业资源环境统计工作群”(附件6)。
(四)联系方式:
1.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联 系 人:周阳
电 话:020-37288281
电子邮箱:nynct-zhouy@gd.gov.cn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 邮编:510500
2.广东省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总站
联 系 人:林科峰
电 话:020-37288910
电子邮箱:gdnyhbny@163.com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 邮编:510500
附件:1.关于报送2020年度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和农业资源环境统计数据的通知(农科(能生)函〔2021〕1号)
2.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调查制度
3.全国农业资源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
4.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汇总表(市县模版)
5.全国农业资源环境信息汇总表(市县模版)
6.广东农村可再生能源和农业资源环境统计工作群二维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3月16日
相关附件:附件1:关于报送2020年度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和农业资源环境统计数据的通知(农科(能生)函〔2021〕1号).pdf
附件6:广东农村可再生能源和农业资源环境统计工作群二维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