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函〔2021〕46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防控红火蚁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红火蚁防控技术指导服务支撑体系,加强红火蚁防控技术指导,提升红火蚁防控技术水平,切实抓好我省红火蚁阻截防控工作,我厅决定增补5名广东省红火蚁防控技术指导专家,红火蚁防控技术指导专家组由原来10名成员扩增到15名成员,15名成员实行分组分片负责技术指导红火蚁防控工作。
专家组负责制定统一的红火蚁防控培训内容、课件和防控指引,根据分组分片指导对应片区的红火蚁防控技术宣传培训;开展红火蚁防控技术专题调研,红火蚁药剂药效试验评价,为红火蚁防控提供政策、防控预案、管理制度、信息化建设等专业咨询和指导。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配合对应片区的防控技术专家开展工作,因地制宜,科学指导,切实抓好辖区红火蚁的科学防控事项,提升科学防控技术水平。
增补专家的名单及专家分组具体如下:
一、增补专家的名单
黄军定 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推广研究员
李志强 深圳市农业科技促进中心高级农艺师
王丽娟 韶关市植物保护站高级农艺师
刘凤沂 惠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推广研究员
冯希锦 湛江市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研究员
二、专家分组
粤 东:吕利华、李 军、黄军定、刘凤沂
粤 西:陆永跃、林进添、黄真珍、冯希锦
粤 北:张志祥、齐国君、王丽娟
珠三角:许益镌、戚根贤、王 琳、李志强
附件:1.广东省红火蚁防控技术指导专家组成员名单
2.广东省红火蚁防控技术指导专家组工作规则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月28日
(联系人:陈婷,联系方式:15813321387)
附件1
广东省红火蚁防控技术指导专家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陆永跃 华南农业大学红火蚁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副组长:吕利华 省农科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研究员
成 员:许益镌 华南农业大学教授
张志祥 华南农业大学教授
林进添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教授
李 军 省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
戚根贤 省科学院动物研究所高级工程师
齐国君 省农科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副研究员
王 琳 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推广研究员
黄真珍 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高级农艺师
黄军定 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推广研究员
李志强 深圳市农业科技促进中心高级农艺师
王丽娟 韶关市植物保护站高级农艺师
刘凤沂 惠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推广研究员
冯希锦 湛江市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研究员
附件2
广东省红火蚁防控技术指导专家组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指导各地抓好红火蚁阻截防控工作,有效控制疫情蔓延危害,保障红火蚁防控技术指导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有效开展工作,根据《广东省防控红火蚁若干措施》《广东省红火蚁应急防控预案》和《广东省红火蚁阻截防控方案》,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专家的申报、遴选、审核、聘任、解聘等。
第二章 人员组织
第三条 专家组由省内相关科研机构、高校、农技推广单位、企事业单位从事植物保护研究、技术推广的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
专家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
第四条 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二)熟悉植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具备丰富的红火蚁防控技术经验,在本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和较高的声望;
(三)具有农学、植物保护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熟悉植物保护工作,有5年以上从事相关行业的工作经历;
(四)具有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热爱植物保护工作,服从安排,能够积极参加相关活动;
(五)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
第五条 专家的申报、遴选、审核、聘任工作,由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具体事务由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植保植检处(农药管理处)负责。
第六条 专家的申报遵循自愿申报、推荐申报相结合的原则。由省内科研单位、高校、农技推广单位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的部署,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自愿申报,经单位审定后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推荐。
第七条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各单位推荐名单提出遴选名单,进行资格审核,决定聘任专家,经批准后颁发聘任证书。
第八条 专家组组长由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候选人,经专家组成员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第九条 每届专家聘期为3年。聘期届满,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可以优先续聘。
在聘期内,专家组成员因工作岗位变动、离开广东等原因而减少的,由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视需要进行增补。增补的专家,其聘期为当届专家组聘期的剩余年限。
第十条 专家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核实后,由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予以解聘并通报。
(一)因违反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受到处分的;
(二)因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
(三)利用成员身份谋求不正当利益的;
(四)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五)无特殊原因不参加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安排的红火蚁防控技术指导相关活动,累计超过3次的;
(六)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退出的。
第三章 职 责
第十一条 专家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一)制定统一培训内容、课件和红火蚁防控指引;
(二)根据分组分片指导对应片区的红火蚁防控技术宣传培训;
(三)参加红火蚁防控技术研讨、学术交流和课题合作,参与红火蚁防控技术专业人才培养,为我省红火蚁防控提供建设性意见;
(四)为红火蚁防控提供技术政策、防控预案、管理制度、信息化建设等专业咨询和技术指导;
(五)承办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委托或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 专家到各地开展红火蚁培训、防控等工作,需向省农业农村厅报备。每年组织召开全体专家组年度研讨,总结上一年度专家组工作,研究审议本年度工作计划。
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专家经聘任后,享有以下权利:
接受委托开展红火蚁防控技术专题调研时,有权对有关部门提出红火蚁防控工作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 专家经聘任后,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对全省红火蚁防控技术开展调研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十五条 专家组日常管理工作设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植保植检处(农药管理处)。
第十六条 专家接受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委托,从事相关工作的,视工作需要,由委托单位负责保障相应的交通、办公等工作条件。
专家所在单位应当为专家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对专家组实施管理,对其进行监督检查。专家组应加强自律,接受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和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专家组成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可径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举报。
第十八条 专家组成员违反本规定,由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确认后予以解聘。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植保植检处(农药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