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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广东省乡村振兴重大进展成果研究项目受托机构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总结梳理我省推进乡村振兴“三年取得重大进展”工作情况,发挥改革创新、试点先行、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省乡村振兴向着“5年见到显著成效”目标奋力迈进,我厅拟开展广东省乡村振兴重大进展成果研究项目,系统总结梳理我省近年来推进乡村振兴的好经验好做法,突出重大创新举措和基层实践,展示广东乡村振兴重大进展成果。经研究,我厅拟公开遴选1个广东省乡村振兴重大进展成果研究项目受托机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广东省乡村振兴重大进展成果研究项目。

  二、研究内容

  党的十九大以来,广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列入“1+1+9”工作部署,以前所未有的工作力度强力推进。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我省“三农”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三农”领域呈现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态势,各地乡村面貌正在全面、积极、有序地发生历史性变化,初步实现了“3年取得重大进展”的既定目标。其中,全省各级各部门积极探索创新推进乡村振兴落实落地的工作举措,涌现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本研究项目研究总结梳理我省推进乡村振兴“三年取得重大进展”工作情况,突出重大创新举措和基层实践,形成广东乡村振兴重大进展成果展示册。

  三、项目实施时间

  2020年12月-2021年3月。

  四、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省内从事社会经济工作相关的独立法人机构可申报本项目。

  (二)申报单位需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近年来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三)按政府采购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能申报本项目。

  五、项目资金额度

  本项目申报省财政资金不超过17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需自行测算项目需求金额,在申报材料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最终项目金额以我单位测算核实为准。项目预算金额测算是否详细、合理将纳入评审标准。

  六、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12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报送至广东省委农办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5号2号办公楼1603房。

  联系人:魏嘉颖,联系电话:020-37288540。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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