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决定书编号:粤农农行复〔2020〕8号
申请人:孔某某
被申请人: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申请时间:2020年8月19日
案由: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东农农公开〔2020〕58号)
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东农农公开〔2020〕58号《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责令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于2020年7月6日提起的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作出答复。
复议决定:维持东莞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7月31日作出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东农农公开〔2020〕58号)
复议决定作出时间: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