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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粤农农办〔2020〕234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事中、事后动态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厅将不定期在全省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省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CATL)的机构。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详见《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监督检查表》(附件1)。

  三、检查时间

  结合监管工作实际不定期开展。

  四、检查对象及分组安排

  (一)随机抽取被检机构

  全省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CATL)的机构中随机抽取若干家,同时参考能力验证考核结果实施监督。

  (二)随机确定检查组人员

  省农业农村厅组成若干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由4人组成(检查组长1人、检查员2人、监督员1人),检查组长及检查员从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中随机抽取,全程参与现场检查工作。

  五、现场检查工作的实施

  (一)检查前准备

  1.检查组至少提前半天报到集中,进行检查前的准备,包括培训最新要求、检查任务分工和安排检查侧重点等。

  2.现场检查的时间原则上为工作日。检查组通知被检查机构的时间不早于24小时。

  (二)实施检查

  1.检查组进入检验检测机构后,召开简短的见面会,与被检查机构的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会面,向被检查机构出示《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监督检查通知书》(附件2),并宣读告知事项。

  2.见面会后,检查组按照《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监督检查表》中规定的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并记录相关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检验检测机构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中的合法性、符合性和遵规性等。

  3.检查组在检查结束前进行一次内部讨论,汇总并确定主要检查发现问题。会后,检查组向被检查机构通报检查结果。通报以描述检查发现的事实为主,并请被检查机构在《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监督检查表》上签字确认。如被检查机构拒绝在《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监督检查表》上签字,检查组需保存好证据材料,及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4.被检查机构对检查组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深入整改,并保留相关记录材料。

  (三)结果上报

  各检查组组长于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工作总结、《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监督检查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工作总结应包括监督检查的总体情况、发现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相关农产品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监督检查工作,积极配合,不得拒绝或者消极对待。

  (二)遵守纪律,公正客观。各监督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组对检查结果负责。检查组成员应秉持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态度,遵守保密要求,严格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应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厉行节约。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被检对象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

  (三)严格防疫,确保安全。监督检查期间,检查组与被评审单位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注意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发现发热、干咳、流涕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报省农业农村厅。

  (四)全省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CATL)的机构,请在每年1月31日前将年度总结报告(含检验检测报告发放登记表)的电子材料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总结报告作为机构考核现场评审及监督检查参考资料。

  附件:1.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监督检查表

     2.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监督检查通知书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

  (联系人:谭美思、李明,联系电话:37288847、37288285,邮箱:gdsnlyz@163.com)

  相关附件:关于开展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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