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90号),我厅审议通过了2021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安排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6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余露,联系电话:020-87584367
附件:2021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安排计划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