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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农业产业发展省级组织实施项目(种植业类)任务清单的通知

粤农农计〔2020〕53号

省直各有关单位:

  2020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农业产业发展省级组织实施项目资金(第一批、第二批)资金已以《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0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农业产业发展——省级组织实施项目)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0〕39号)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0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农业产业发展省级组织实施项目资金(第2批)的通知》(粤财农〔2020〕100号)下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实施方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我省财政收支形势总体偏紧,今年安排实施的财政专项更突显其重要性。请根据项目资金下达额度,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抓紧做好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需包含建设内容、资金测算、任务分工、绩效目标等,内容详实科学。请于9月30日前报我厅种植业管理处备案。

  二、认真组织实施。请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抓好项目实施,围绕种植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结合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完成和实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相关资料(包括文件、表格、图片、视频等)的建档存册。项目完成后,要及时做好项目实施总结,组织项目验收,完成项目工作总结上报我厅。

  三、加强资金管理。请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农农办〔2019〕615号)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不得挤占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0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农业产业发展省级组织实施项目(种植业类)任务清单

     2.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0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农业产业发展——省级组织实施项目)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0〕39号)

     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0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农业产业发展省级组织实施项目资金(第2批)的通知(粤财农〔2020〕100号)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9月16日

  (联系人:邝舒,联系电话:020-37288270)

  相关附件: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农业产业发展省级组织实施项目(种植业类)任务清单的通知(附件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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