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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东省2020年国家水稻品种多渠道试验联合监督检查的通知

粤农技推〔2020〕44号

省内国家水稻区试承担单位、联合体试验牵头(实施)单位、绿色通道试验实施单位(企业)、特殊类型品种自主试验实施单位、各渠道试验承担单位、抗性鉴定单位:

  根据《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水稻品种多渠道试验联合监督检查的通知》(农技种函〔2020〕202号)要求,为加强国家水稻品种试验规范管理,确保国家水稻品种多渠道试验整体质量水平,我站决定从2020年7月下旬开始,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水稻品种多渠道试验联合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试验方案落实情况。检查2020年各渠道水稻品种试验方案执行和试验开展情况,重点检查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和特殊类型品种自主试验的试验组别、试验组数、参试品种和承试单位等具体落实情况。

  (二)田间试验质量及规范性情况。现场察看各承试点的试验质量及试验规范程度,包括试验点基本条件、田间试验设计、调查记载和试验管理水平等。

  (三)试验组织管理情况。主要检查联合体试验牵头单位、绿色通道试验开设企业和特殊类型品种自主试验申请单位是否建立有合格的试验档案,是否开展试验田间考察,是否组织开展试验技术培训,试验工作是否有专门的技术人员负责管理等。

  二、检查时间

  华南早籼组7月下旬开始,8月15日前完成。长江中下游晚籼、华南感光晚籼、特殊类型耐盐碱水稻各组试验:7月下旬开始,10月上旬前完成。

  三、检查方式

  (一)试验实施单位自查。由省内各联合体试验牵头单位、绿色通道实施企业、特殊类型试验实施单位等实施单位,按照各地疫情防控要求,采取恰当的方式,组织开展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特殊类型试验自查,要求3-5家试验实施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自查,自查试验点数应达到试验总点数的30%以上,根据要求(见附件1)认真完成品种试验自查报告,按时将报告电子版报送全国农技服务中心品种区试处、试验所在区组国家区试主持人和我站。华南早籼组8月15日前报送,长江中下游晚籼、华南感光晚籼、特殊类型耐盐碱水稻各组试验10月15日前报送。

  (二)省内统一抽查。由我站牵头组织,按照评价表(附件2)的要求,对省区域内的统一试验、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特殊类型试验等各渠道试验进行统一抽查,重点抽查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特殊类型试验近两年未曾检查过的试点。

  四、参加人员

  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和特殊类型试验自查的参加人员,由各试验实施单位负责安排,一般包括试验主持人、成员单位技术负责人、有关专家和省试验组织管理人员。

  省统一抽查人员由我站负责协调安排,成员包括区试工作分管领导、水稻品种试验负责人和稻专业委员会部分委员。

  五、其他事项

  本次试验检查重点是水稻田间试验表现,检查结果将作为评价淘汰联合体试验和绿色通道试验的重要依据。为提高效率,请相关单位和人员严格按照试验检查评价表要求认真做好核查、评价和记录,统一抽查原则上不安排室内情况汇报和座谈交流。请参与单位和人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工作纪律要求,完成检查任务,确保工作质量。检查过程中的有关事宜,请及时与我站联系解决。

  附件:1.2020年国家水稻品种试验自查报告格式

     2.2020年国家水稻品种试验检查评价表

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2020年7月27日

  (联系人:刘士亚、高磊 ,联系电话:020-87051861)

  相关附件:关于开展广东省2020年国家水稻品种多渠道试验联合监督检查的通知(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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