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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茶叶加工工(精制)职业技能竞赛广东初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农农函〔2020〕644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0年第三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农人发〔2020〕3号)、《关于印发〈全国茶叶加工工(精制)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产综函〔2020〕21号)要求,为广泛动员我省广大茶叶加工技术人员参与竞赛(此次竞赛茶种为红茶),切实组织好广东初赛,现将《全国茶叶加工工(精制)职业技能竞赛广东初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22日

全国茶叶加工工(精制)职业技能竞赛广东初赛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0年第三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农人发〔2020〕3号)、《关于印发〈全国茶叶加工工(精制)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产综函〔2020〕21号)要求,为切实组织好广东初赛,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竞赛广东初赛由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总工会共同主办,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承办,广东茶产业联盟南方农村报协办。成立全国茶叶加工工(精制)职业技能竞赛广东初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二、竞赛形式

  竞赛广东初赛采取理论知识考试(闭卷)和现场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三、竞赛内容

  以茶叶加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理论考试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及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技术规范等,现场技能操作考核内容包括操作环节和成品茶质量两部分。

  四、参赛人员

  竞赛选手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在广东省内从事茶叶加工工作满3年(含)以上的在岗人员,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操作技能。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或在2019年国家级一类大赛获得前5名、国家级二类竞赛获得前3名且为职工身份的人员,不参加此次竞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教师、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初赛选拔要求:获得2018年全国红茶加工制作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的人员,符合要求的均可直接参与初赛;各地级市(清远、梅州、河源、广州、肇庆除外)可推选1名符合要求的优秀代表参加初赛。

  获得初赛成绩前4名的选手,将代表广东省参加在福建省南平市举办的全国决赛。

  五、时间地点

  (一)初赛笔试时间:由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统一确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初赛现场技能操作考核时间:2020年8月上旬。地点设在英德积庆里茶业有限公司。

  六、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赛,并于7月28日前将参加初赛的选手推荐表、推荐选手近3个月免冠二寸照片电子版(蓝底),报送至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联系人:林耀盛,电话:020-37288353、15913147848,邮箱:gdscyjg@126.com。

  附件:1.广东省茶叶加工工(精制)职业技能竞赛规程及相关要求

     2.全国茶叶加工工(精制)职业技能竞赛广东省初选手推荐表

  相关附件:全国茶叶加工工(精制)职业技能竞赛广东初赛实施方案(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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