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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20200190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20〕520号

民盟广东省委会:

  《关于推动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20200190号)收悉。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城乡居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农业农村发展面临重大转型升级,农民合作社发展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我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民合作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要求,以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为突破口,深入调研理清思路,完善基础性制度建设,加强宣传推广和典型示范引领,进一步提升指导服务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近年来,我厅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制定出台了《广东省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广东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监测办法》《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意见》《关于推进我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农民合作社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和有力政策支持。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我省农民合作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制度更加完善。机构改革后,我们及时完善省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了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茂名等一些地市也按照省的做法相应完善各地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要求,调整了省级示范社评定标准,更加注重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按照农业农村部部署,结合广东农业农村发展实际,研究制定我省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二是农民合作社数量质量同步提升。截至2019年底,全省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 47568家。合作类型不断丰富,种植业合作社2.93万家,占合作社总数的63.6%,下降2.8个百分点;农机农技、乡村旅游、仓储加工等服务型、新业态合作社约5200家,增加1.02%。三是农民合作社影响力不断扩大。我省农民合作社深度参与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扶贫攻坚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建设,成为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载体。如2019年有430家农民合作社(含17家联合社)成为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连续3年每年扶持1000个村,每个村100万元,共投资10亿元)的建设主体,占主体总数的43%,共获得财政扶持资金4.3亿元。四是农民合作社空壳社清理初见成效。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全省被列入经营异常的合作社共6380家(占比13.5%),经甄别无实质经营活动的5803家(占比12.2%,其中无农民成员参与的1747家,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3411家)。自愿注销的合作社4569家,其中采用简易注销方式办理注销的合作社1179家,占注销合作社总数的25.8%,指导规范办社的合作社4987家(10.5%),依法惩处合作社4家。

  我省出台的《广东省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粤农农规﹝2020﹞6号),从提升规范水平、增强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强试点示范引领和产业带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强化服务支撑等七个部分,紧扣国家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要求这一主题,坚持把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作为指导服务的核心任务,把农民合作社带动服务农户能力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依据,把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作为绩效评价的首要标准,重点通过提要求、明方向、抓典型、出政策、建制度、强服务等举措,构建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服务扶持体系,推动农民合作社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16日

  (联系人:肖玉军,电话:020-37288410、18665573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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