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19〕573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次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渔船报废拆解更显改造和渔业设施建设部分)预算的通知》(财建〔2020〕170号)及《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渔民减船转产)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财农〔2020〕33号),我厅拟定了2020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资金安排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15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余露,联系电话:020-87584367
附件:2020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资金安排计划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8日
相关附件:2020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资金安排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