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函〔2020〕598号
黄道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英德市华侨茶场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奖补范围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乡村振兴工作第一硬仗打好打实,扎实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省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省政府主要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的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二是高位部署规划。从2015年开始,省委、省政府每年都组织召开全省工作会议或现场推进会,先后召开“珠三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场会”“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暨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等,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调整工作重点,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保人居环境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出台系列政策措施。2016年,出台《关于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粤农组〔2016〕9号),指导各地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同时,印发《关于分类支持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粤委农工办〔2017〕22号),实施粤东西北地区与珠三角地区分类奖补,推动整市、整县全域开展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2018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粤办发〔2018〕21号)、省委实施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行动方案》(粤乡振组〔2019〕4号),明确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重点推进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村道硬化、厕所改造、集中供水、农房改造、公共服务等方面建设,全域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梯次创建干净整洁村、美丽宜居村和特色精品村。四是加大投入力度,分批创建示范带动。2014年以来,省级财政累计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资金达480.47亿元。其中,2014年-2018年分5批投入66亿元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创建66个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2016年安排奖补资金4.24亿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8年新增安排资金313亿元扶持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工作,以此为突破口,先整治、后提升,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9年安排97.23亿元用于全域村庄清洁行动。020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118.33亿元,持续推进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关于将英德市华侨茶场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奖补范围的建议。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此次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整治目标和考核对象为农村地区。2015年我省进行了华侨农场体制改革,华侨农场全部改制为经济管理区、镇级建制、街道办事处或发展公司,转由地方政府全面负责华侨农场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正如您所说,由于华侨茶场改制后实行社区管理,侨民属于城镇非农农业户籍,故上述华侨茶场未纳入此次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范围。所以按现行政策,暂没有将上述华侨茶场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奖补范围,享受省级财政补助。根据我省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的有关要求,省级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已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0年省级切块整体下达涉农转移支付资金252亿元(其中下达英德市4.77亿元),资金不细化至具体项目,有关市县在确保完成省级下达的涉农领域省对市县考核任务的前提下,可统筹使用省级涉农资金,可支持包括华侨茶场改制村组在内的行政村和涉农社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华侨茶场具体的人居环境整治问题,建议茶场所在社区加强与英德市相关部门沟通,请求相关部门将茶场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范围,统筹利用用好上级相关资金和市县自有财力,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积极引导和调动侨民主动参与茶场人居环境整治,结合“万企帮万村”行动等,建立健全政府、社区集体和侨民、社会力量多元投入机制,最大程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统筹推进包括茶场在内的人居环境整治。同时我们也会将代表的意见建议继续向省领导及相关部门反映,争取在政策及资金上得到更大的支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魏友平 ,020-372888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