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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28、128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20〕578号

张雪莲、郭引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的建议》(第1228号)《关于推进我省政策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284号)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广东银保监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有效推动建议办理工作

  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我厅全力推进办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办理任务,取得积极成效。

  (一)高度重视,统筹协调推进办理工作。马兴瑞省长多次批示,要求把农业保险作为保障农业生产、保障民生的重要工作来抓。2月份,叶贞琴常委主持召开农业保险工作会议,听取省直有关部门、保险公司等单位的情况汇报,研究推动我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建议,要求紧紧围绕“扩面、增品、提标”目标,着力完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和相关管理制度。各办理单位按照分工,将人大建议中相关意见充分吸收到正在制订出台的政策措施中,共同推动我省农业保险工作。林克庆常务副省长、张新副省长也分别于3月、4月开会研究推动农业保险加快发展工作。

  (二)强化沟通协商,共同推进办理工作。建议办理过程中,我厅主动加强与省人大代表、相关会办单位的沟通协调,广泛听取、认真研究采纳意见建议。一是加强与省人大代表的沟通。通过电话、微信积极与提议代表沟通协商,交换意见。二是加强与会办单位的协调配合。我厅与相关会办单位紧密配合,及时就建议办理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共同研究、共同起草《关于大力推动广东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

  二、积极采纳意见,着力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厅紧密围绕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将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为全省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保驾护航的重要举措,出台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扩大保险覆盖面。努力宣传推广和赔偿案例示范,在全省范围内树立起农业保险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的正面形象,农业保险的作用得到广大农民的认可。2019年累计承保肉鸡2.9亿只,承保覆盖率达到37.52%,为养殖户提供了36.5亿元的风险保障;猪类保险收取保费4.67亿元,已决赔付和未决赔付合计9.8亿元,简单赔付率超过200%,为减少养殖户损失发挥重要作用;水稻保险承保覆盖率81%,甘蔗保险承保覆盖率62%,水果保险、森林保险的覆盖率不断提高,全省农业保险为农业生产提供了782亿元的风险保障。同时,建立起标准化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制度体系和统一有序的农业保险赔付制度。印发《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赔付标准》,促进承保机构加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防范道德风险,减少争议,推动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

  (二)增加保险新品种。陆续开办了能繁母猪、水稻、水稻制种、蔬菜、玉米、花生、马铃薯、甘蔗、奶牛、生猪、家禽、森林、荔枝、龙眼、香蕉、木瓜、柑桔橙柚、水产养殖、农业设施等19个农险品种,也开办了农房、渔船财产险、渔民人身险等3个涉农险种。给予地市不低于30%的保费补贴,鼓励开办了烟叶、番薯、葡萄、茶叶、山羊、菠萝、百香果、鳗鱼、马岗鹅、番石榴等10个地方特色险种。2020年再次实施增品战略,新增蔬菜(所有种类)、花卉苗木(所有种类)、肉鸭、蛋鸡、茶叶等5个省级补贴品种,把岭南特色水果从荔枝、龙眼、香蕉、木瓜、柑桔橙柚拓展到省内种植的所有水果,把水产养殖保险实施范围扩展到全省、囊括所有养殖品种并提高省级财政补贴比例到50%。授权地市自主开办地方特色险种,不限数量,省级审批放宽为省级备案,省级财政补贴比例提高到35%。

  (三)提高保险保障标准。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有关要求,印发《关于大力推动广东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提升传统大宗农产品、岭南支柱优势农产品、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逐步实现水稻、生猪、能繁母猪等重要农产品种养生产成本全覆盖,水果、水产养殖、花卉苗木、蔬菜等优势特色险种全省推广,并对水稻、生猪、蔬菜、岭南水果、家禽等重要农产品逐步开展价格保险、收入保险试点。省财政2020-2022年分别预算安排11、17、25亿元用于省级保费补贴,大力支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生猪保额从800元/头提高到1400元/头,水果保额从1500元/亩提高到3000元/亩,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关于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粤财金〔2020〕2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于6月初印发各地级以上市、省直有关部门实施。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不断探索新增险种、提高保险额度、提高保险覆盖率,完善农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培育懂业务、守规范的协保员队伍,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更好保障,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新贡献。

  (一)印发工作方案。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银保监局、省林业局将联合制定印发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保障有关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顺利推进、落地见效。

  (二)开展总体部署推动。计划7月底前完成对各地市、省直部门的工作部署和动员,按程序组织召开全省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对全省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进行总体动员和部署。指导督促各地市分别做好所辖县(市、区)的部署和动员工作。9月底前完成分片区组织解读和宣讲培训,梳理提炼《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重点举措、关键环节和工作要求,组织分级分层次的政策宣讲、培训,通过相关新闻媒体对我省《实施意见》进行专题解读,扩大我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影响力。

  (三)落实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一是将森林保险、水产养殖保险试点推广到全省实施,将在省内种植的所有水果品种纳入农业保险范围。二是新增开办蔬菜、花卉苗木、茶叶、肉鸭、蛋鸡保险,逐步实现对省内主要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全覆盖。实行地方特色险种备案制,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开办特色险种。三是省级财政对各地开办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给予保费奖补,积极向中央财政申请将我省列入国家试点范围,争取中央财政对地方特色险种给予保费补贴。四是提高水稻、马铃薯、玉米、花生、甘蔗、森林、岭南水果、仔猪、育肥猪、能繁母猪、家禽等农产品的保障水平,实现种养生产成本全覆盖。五是加强农业保险模式和技术创新。

  (四)完善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构建财政支持、多方参与、风险共担、多层分散的政策性保险大灾分散机制,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大灾准备金制度。建立以服务能力为导向的保险机构招投标制度。按照“政府组建、多方出资、共享使用”的原则,加大村镇基层协保体系建设力度,完善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络。建立协保人员考核激励机制。建立主要政策性农业保险条款费率动态调整机制,秉持保本微利原则,促进可持续经营。

  (五)加强农业保险基础建设。一是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评价制度,考察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承保覆盖率、承保理赔服务满意度、防灾减损效果、依法合规经营等情况,对承保机构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农业保险经办机构遴选的重要依据。强化保险机构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二是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保险机构虚假承保、虚假理赔、大灾风险准备金安排不足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保险机构,坚决依法清退出农业保险市场。三是开展广东农业保险信息化试点,探索建立包括承保、定损理赔、补贴结算、信息统计资金等功能在内的动态化管理的农业保险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升农业保险工作管理效率。推动建立农业保险与农业农村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完善主要农产品价格发布机制,加强气象站建设,为开办农产品价格保险、收入保险和农业气象指数保险提供支持。四是将农业保险纳入农业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加强农业保险赔付资金与政府救灾资金的协同运用。支持保险机构参与病死禽畜无害化处理,建立政府、养殖户、无害化处理企业、保险机构多方联动机制,探索在水产养殖、岭南水果等优势农产品领域建立农业保险防灾减损效果评价机制。

  (六)构建配套政策措施体系。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按程序报请成立省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实施意见》的协调推进,并指导督促各地市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相关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制度,抓紧制定加强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承保机构遴选与考核、基层协保体系建设、农业保险工作考核督办等有关各项配套制度,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的农业保险政策制度体系。优化补贴资金管理,将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合理确定保费补贴规模和比例,确保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加强日常考核督办,将各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情况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体系,建立定期督办工作制度,做好经验总结推广和督促整改。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陆永松,020-37286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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