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函〔2020〕565号
程志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资金支持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湛江市政府意见,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资金支持的建议,立足实际问题,对于推动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决策部署,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聚焦三年硬任务,结合实际、周密部署、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资金保障上,实行“省补一点,县(市、区)出一点,帮扶市、帮扶单位支持一点,社会、村集体及群众筹措一点”的办法,不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力度。
一、关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力度的情况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计划安排省财政10年投入1600个亿,工作力度和投入力度大。2014-2019年省级财政累计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资金达480.47亿元。其中,2014年-2018年分5批投入66亿元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创建66个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2016年安排奖补资金4.24亿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2018年新增安排资金313亿元扶持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工作;2019年安排97.23亿元用于全域村庄清洁行动。从2018年开始,连续10年省级财政按每个行政村平均1000万元标准补助粤东粤西粤北欠发达地区推动乡村振兴工作。2020年省级预算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118.33亿元,持续推进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加大地方财政投入。湛江市、县两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在财政吃紧的情况下想方设法加大财政投入,保障乡村振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在2018-2019年市县两级财政累计投入7.6亿元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其中市财政对全市206个省定贫困村(纳入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的除外)按每村100万元给予补助,共计投入2.06亿元;从2019年起连续两年,按每个乡村户籍人口每年50元的标准(市级和县级财政资金配套比例为7:3),每年投入约2.6亿元补助全市所有行政村,专项用于村庄保洁员工资支出,其中2019年已下达市级资金1.85亿元,各县(市、区)也加大了资金投入,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省定贫困村县级配套资金和村庄保洁经费县级配套资金共3.69亿元,有力强化了资金保障。二是2020年市级财政继续加大投入。湛江市2020年上半年市级保洁资金已下达0.94亿元,下达市级农村厕所革命奖补资金2000万元,安排湛江市特色乡村创建资金2000万元,并计划连续三年每年投入2000万元,支持村庄创建湛江市特色乡村。各级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分工,结合部门职能,不断加大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方面的资金投入。
(三)利用“万企帮万村”给予对接帮扶支持。各地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的同时,也开拓思路,创新思维,用省财政激励资金引领撬动社会资金,引导国资、金融、乡贤、企业等社会和市场力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建设。全省各地大力实施乡村振兴“万企帮万村”行动,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乡村名人等社会力量以结对帮扶、资本合作以及捐资投劳等各种形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据统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省共发动帮扶企业数量9115个,比2018年底增加7628个,对接帮扶6717个村庄,计划投入帮扶资金122亿元。其中湛江市发动帮扶企业数量321个,对接帮扶339个村庄,计划投入帮扶资金12072万元。
二、关于赋予各地更大自主权的情况
我省大力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赋予市县统筹使用省级涉农资金的自主权。省级已将上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0年,省级已切块整体下达市县统筹实施的涉农转移支付资金252亿元(其中安排湛江市26.9亿元)。省级下达的涉农资金不细化至具体项目,各地可在确保完成涉农领域省对市县考核任务的前提下,统筹使用省级涉农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目前,各地已开展对2021年涉农项目进行项目库储备工作,各地可按市、县(市、区)前期储备并经审核通过的项目库进行项目建设(其中就包含市辖区、涉农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项目),从而在当地统筹资金的盘子中解决项目资金问题。
三、关于支持市辖区与涉农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情况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8〕21号)明确,“省级按行政村平均1000万元的标准通过奖补方式支持粤东西北地区12个市的县、县级市(含2012年以后经国务院批准的“县改区”的区),以及享受省级转移支付政策的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汕头市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恩平市。奖补资金直接拨付到县(市、区),由县(市、区)统筹使用”。同时在2019年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中也能明确在完成省级财政扶持的范围内建设任务完成后,可以统筹用到区一级,2020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已对包括市辖区在内的有关县(市、区)予以支持,各地可按规定用好省级涉农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包括支持涉农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四、关于安排省定贫困村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情况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委办〔2017〕55号)的有关安排,2017-2020年省财政共安排313亿元支持全省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2020年省财政安排省定贫困村新农村建设资金50.2亿元,已全部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下达完毕。
五、关于支持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情况
农村“厕所革命”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已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考核内容之一,我省从组织领导、资金保障到摸底调查、市县部署落实、农村厕所粪污处理和督导考核等具体工作推动落实全面发力,确保到2020年完成农村“厕所革命”工作。
省级已通过上述涉农统筹整合资金予以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此外,2019年中央财政厕所革命专项资金4724万元,其中湛江市472.4万元,2020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我省农村“厕所革命”奖补资金5957万元,省级已提前下达湛江市1439.8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市县的指导和支持,统筹用好省级涉农资金和中央奖补资金,按照中央和省的相关部署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怡,37288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