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函〔2020〕564号
刘剑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将涉农社区列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行动方案》并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汕尾市政府意见,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将涉农社区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相关建议反映了海丰县涉农社区的客观实际,具有一定的针对性。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乡村振兴工作第一硬仗打好打实,大力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省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省政府主要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的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二是高位部署规划。从2015年开始,省委、省政府每年都组织召开全省工作会议或现场推进会,先后召开“珠三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场会”“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暨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等,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调整工作重点,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保人居环境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出台系列政策措施。2016年6月,出台《关于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粤农组〔2016〕9号),指导各地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同时,印发《关于分类支持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粤委农工办〔2017〕22号),实施粤东西北地区与珠三角地区分类奖补,推动整市、整县全域开展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2018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粤办发〔2018〕21号)、省委实施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行动方案》(粤乡振组〔2019〕4号),明确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重点推进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村道硬化、厕所改造、集中供水、农房改造、公共服务等方面建设,全域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梯次创建干净整洁村、美丽宜居村和特色精品村。四是加大投入力度,分批创建示范带动。2014年以来,省级财政累计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资金达480.47亿元。其中,2014年-2018年分5批投入66亿元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创建66个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2016年安排奖补资金4.24亿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8年新增安排资金313亿元扶持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工作,以此为突破口,先整治、后提升,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9年安排97.23亿元用于全域村庄清洁行动;2020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118.33亿元,持续推进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8〕21号)明确,“在不形成新的政府债务前提下,省市县安排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省级按每个行政村平均1000万元的标准通过奖补方式支持粤东西北地区12个市的县、县级市(含2012年以后经国务院批准的‘县改区’的区),以及享受省级转移支付政策的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汕头市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恩平市”。其中,每个行政村平均1000万元是省财政资金测算的标准,并非每个村可直接获取1000万元或资金仅限用于行政村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而海丰县的7个涉农社区未纳入省级奖补范围。在未有新的政策指引下,暂无法对省级补助范围进行调整,仍按照现有的省级财政资金投入标准进行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海丰县的指导和支持。
一是督促海丰县用好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推进行政村和涉农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升资金整体使用效益。根据我省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的有关要求,2020年起省级已切块整体下达涉农转移支付资金252亿元,资金不细化至具体项目,市县在确保完成省级下达的涉农领域省对市县考核任务的前提下,可统筹使用省级涉农资金支持行政村和涉农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是汕尾市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发挥海陆丰区域优势和政策优势,更高效地实施《广东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以及《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2018-2025 年)》,进一步争取海陆丰革命老区政策资金的扶持。请求省政府将涉农社区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范围和涉农资金统筹安排范围。同时,利用好深圳对口帮扶海丰的时机和“特区搬到家门口”的区位优势,加强与深圳帮扶指挥部的协调沟通,加大对海丰县7个涉农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投入。
三是利用“万企帮万村”给予对接帮扶支持。全省各地大力实施乡村振兴“万企帮万村”行动,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乡村名人等社会力量以结对帮扶、资本合作以及捐资投劳等各种形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据统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省共发动帮扶企业数量9115个,比2018年底增加7628个,对接帮扶6717个村庄,计划投入帮扶资金122亿元。
四是强化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导。按照职能权责,结合海丰县7个涉农性质社区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的实际,加强对有关涉农性质社区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指导,提高有关社区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的成效。以省级示范片区和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工作为抓手,全面推进海丰县作为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的创建工作,发挥聚能效应,解决7个涉农性质社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怡,37288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