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函〔2020〕562号
江冬梅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我省在实施“三清三拆三整治”过程中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自然资源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关于我省在实施“三清三拆三整治”过程中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建议,立足实际问题,事关农民权益,对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具有重要意义。
2017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组织全省2277个省定贫困村所有自然村开展“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2018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即清理村巷道及生产工具、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清理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清理沟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拆除危房、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整治垃圾乱扔乱放,整治污水乱排乱倒,整治“三线”(电力、电视、通信线)乱搭乱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省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自然村154167个,完成率99.95%。
一、加强政策宣传,尊重群众意愿
2018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三清三拆三整治”组织领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组织县、镇、村和驻村干部进村入户,广泛宣传全省乡村振兴会议精神和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政策举措,强化农民主体作用,引导群众共商共谋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事宜,倡导农民群众自行负担让地、拆旧、青苗、误工“四不补”费用。在村“两委”领导下,引导和指导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建立健全村民理事会,制定村规民约、完善民主协商和相关管理制度,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村民理事会协商议事作用,拆什么、怎么拆由群众商量决定,制定详细的清拆工作计划。要指导村民理事会做好清拆整治的组织、核实统计、登记造册等“拆旧赋权”工作,切实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各级要通过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清拆工作依法依规
严格按照《广东省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清三拆三整治”指导手册》要求,各地按规定成立组织,落实市级组织、县级主体、镇村实施工作责任,有序组织开展清拆工作,重大清拆行动要做到镇、驻村干部,村“两委”和村民理事会负责人到场,并及时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科学有序推进。并认真组织调研排查,看是否存在遗留问题及潜在的不稳定因素,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三、做好整治后续用地处理工作
(一)加强宅基地分配管理。《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在符合《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前提下,“三清三拆三整治”涉及的宅基地地块权利人,可以通过原地重建或村内置换等方式实现“户有所居”。具体方案由村集体按照民主程序研究制定,并依法报批。
(二)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2019年12月底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广东省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对全省“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作出部署,特别是针对“确权登记难”的问题分阶段、分情形提出了处理原则,为各地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确权登记政策提供指导性意见。组织召开全省工作部署会议,对全省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印发权籍调查技术指南、预算编制指南,指导各地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明晰宅基地产权权属。
(三)实事求是开展农村违法用地处理工作。对于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农村宅基地,尊重事实与保障农民合理居住需求;对于其他违法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从事非农建设、倾倒建筑垃圾等的,依法予以查处,制止乱拆、乱建行为发生。
(四)积极推动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省需编制村庄规划的16885个行政村,去年底已经全部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已印发的《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基本技术指南(试行)》明确提出村庄规划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反映村民诉求”。省自然资源厅正在起草《广东省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工作方案》,拟在对全省村庄规划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开展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工作。
下一步,一是做好宅基地执法工作。二是严格查处其他违法用地行为。全面强化和落实土地执法监管政府负总责的责任机制,压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形成合法用地的良好社会氛围;强化日常巡查和卫片执法检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理”,将违法用地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以上措施,对在“三清三拆三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其他违法用地问题予以坚决查处,防止“好事变坏事”情况的发生。三是加强指导村庄规划优化试点。进一步指导各试点加强村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的主导地位通过深入开展驻村调研、逐户走访等充分听取村民诉求,获取村民支持。四是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业务指导和宣传动员,组织各地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五是加强信访案件“三清三拆三整治”问题的妥善处理,对“三清三拆三整治”遗留问题进行妥善解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怡,37288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