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函〔2020〕481号
陈燕红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破解农业建设用地难题,助力休闲农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自然资源厅、文化和旅游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情况
近年来,全省各地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以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为主要路径,加强规划引导,加大投入力度,因地制宜推动各具特色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蓬勃发展,整个产业呈现出“发展加快、质量提升、领域拓展、效益提高”的良好态势,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业态、新亮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强化政策支撑。2019年,省政府出台《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260号令);省农业农村厅修订《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农业公园建设标准及评价指标体系》(粤农农规〔2019〕1号),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15个厅局印发了《广东省乡村旅游提质升级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年)》。这些文件的出台,为促进休闲农业规范发展提供了支撑。
二是夯实休闲农业发展基础。聚焦“农业+”的定位发展休闲农业。高标准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按照大产业、大区域、大品牌、大科技、大企业的谋划布局,近年来我省建设国家、省、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84个,2019年省财政投入25亿元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高质量打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2019年起,省统筹整合30亿元,连续三年扶持3000个村、200个镇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建设产业强镇,如阳山县七拱镇,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区域特色优势明显、市场前景较好、组织化程度较高、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专业村镇。这些项目的实施,为同步推进休闲农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三是培强业务骨干。为推进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去年6月下旬,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举办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务培训,各地级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联盟代表共203人参训。培训会上,参训人员观看了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宣传片,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和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等典型代表作交流发言,并分别为2018年度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示范点、新成立的广东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联盟颁发牌匾和授牌,请专家作《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政策解读及发展路径》辅导授课,实地参观了从化区休闲农业精品点。
四是着力打造岭南特色优势品牌。省继续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创建和精品推介活动,培育广东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品牌。2019年省文化和旅游厅共安排4000万元奖补乡村旅游发展典型,评选出99个文化和旅游特色村,推动建设20个旅游风情小镇,推介100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省大力实施“粤菜师傅”工程,创新“粤菜师傅+旅游”“粤菜师傅+食材基地+培训”模式发展乡村休闲产业,计划到2022年,全省打造1000个乡村粤菜美食旅游点,建设100条乡村旅游美食精品线路。各地发掘独有的稀缺资源发展休闲农业,打造特色乡村休闲品牌,有效带动农民脱贫致富。
截至2019年底,全省累计创建全国休闲农业示范县(区)10个、示范点19个和中国美丽休闲乡村24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137个、示范点347个,认定广东农业公园50个,其中AAAA级17个、AAA级33个。其中,阳山县秤架瑶族乡、黎埠镇、七拱镇为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秤架瑶族乡太平洞村、阳城镇元江村、大崀镇坑塘村百花山生态休闲观光农场为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全省休闲农业经营主体6795个,营业收入168.52亿元,接待游客1.35亿人次,带动农户33.82万户,从业人员人均工资4.83万元。
作为生态发展区的阳山县,具有农业基础良好、生态旅游资源丰富、区位交通便捷等优势。在全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背景下,阳山发展休闲农业面临难得的机遇。今年,我厅将搭建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推介公益线上服务平台,在线推介全省乡村休闲典型;继续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示范点创建活动,向农业农村部推介一批乡村休闲精品线路;继续强化休闲农业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训方式,组织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走出去”开拓视野,学习先进经验。支持阳山县积极创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示范点,推介精品乡村休闲线路。
二、关于“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解决农业建设用地难题”的答复意见
近年来,省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包括农业观光及乡村旅游在内的乡村振兴用地保障困难,认真贯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理念,统筹城乡用地,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农业建设用地制度持续完善。
一是规范农业项目用地管理。2018年原省国土厅制定《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18号),对农民住房、精准扶贫、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农业项目所需用地计划指标明确由省级层面保障,要求涉农市县应安排不少于10%用地计划指标用于保障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省鼓励各地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并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二是拓宽乡村振兴用地渠道。2019年1月,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出台《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用地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明确提出加大乡村旅游业用地支持力度,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提供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11月,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关于乡村振兴用地政策的补充意见(试行)》的通知,强调优化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用地供给,纠正“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后,对于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不敢建设、不能建设的模糊认识,鼓励按规定使用设施农用地进行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项目相关设施建设。
三是创新农业产业用地保障。针对各地普遍反映的产业园建设过程中用地、用水、用电、资金等突出问题,经省人民政府同意,2019年8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政策措施》(粤办函〔2019〕289号),提出“产业园所在地级以上市按照每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不低于50亩的标准,一次性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保障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并做到应保尽保,列入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今年初,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9〕7号)出台,按照“一个聚焦、多点发力”的思路,通过规划、用地、供地、登记、监管全流程的制度创新,强化细化了乡村产业振兴特别是休闲农业的用地保障。通知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点状供地项目联合评估论证机制,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对拟实施点状供地的项目范围进行实地踏勘和综合评估论证,并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按规定办理规划、用地等手续。这些政策文件的出台,为各地用好用活土地政策服务休闲农业发展提供了支撑。
下一步,省将继续推动强化休闲农业用地等新业态的用地保障。一是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将尽快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细化设施农业用地范围、明确用地规模,梳理用地流程,简化用地手续,支持以现代设施农业为依托的休闲农业发展。二是引导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充分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及废弃园地,在创新改造利用上下功夫。三是结合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实施发展休闲农业,支持各园区、示范基地规划建设休闲农业园区。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郑晓文 020-37288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