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办函〔2020〕8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省人民政府决定,将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指挥部调整为省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集中统一指挥全省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的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推进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和统防统治。
二、组成人员
指挥部总指挥由负责农业农村工作的省领导兼任,副总指挥由省政府协调农业农村工作的副秘书长、省农业农村厅厅长兼任。成员单位包括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邮政管理局、省气象局。
三、工作机制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主任由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同志兼任。指挥部成员名单由指挥部办公室按程序报总指挥批准后,以指挥部名义印发。
指挥部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处室一名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联系和协调日常工作。
指挥部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省政府办公厅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