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19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保留省级审批权限资金2500万元(见附件2)。资金下达文件为《关于安排2019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农业产业发展类—省级组织实施项目)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9〕73号)。
二、工作要求
(一)评价基准日:2020年3月31日。
(二)报送材料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提交下列材料,并于2020年6月5日前将电子文档报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qbsnf@163.com)。
1.2019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台账(见附件1)。
2.相关佐证材料。
(1)项目任务书;
(2)资金支出明细表;
(3)监测结果汇总表;
(4)监测结果分析报告;
(5)其他反映项目绩效的佐证材料等。
附件:1.2019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台账
2.2019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汇总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
(联系人:梁俊芬,联系电话:020-38319954、18988970766;叶锦佩,联系电话:020-37288226、18826231753)
相关附件: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