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
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0年汛期行业水土保持监管防范水土流失风险的函》(粤水水保函〔2020〕365号)要求,结合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实际,为切实做好在建项目安全度汛工作,防范水土流失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明确要求各水土保持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土流失预防、治理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各地农业农村局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实际,及时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汛期水土保持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严重水土流失危害事件发生。高标准农田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水土流失及次生危害事件发生。
二、密切关注预警预报,提高水土流失事件防范应对能力
各地要指导高标准农田建设单位制定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及早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应对处置,把损失降到最低。特别针对高标准农田在建项目,要强化作业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督促建设单位立即整改。在强降雨期间不能确保安全的要坚决停工、撤人,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三、做好水土流失风险点排查,防范人为水土流失风险
要结合高标准农田在建项目的实际情况,深入开展汛期水土流失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施工原料、废渣、淤泥等堵塞项目区排水渠道情况,特别是对地势低洼、集雨面积和上游来水较大的施工区域进行排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截排水系统畅通,防范发生水土流失和内涝风险。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