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體版 信息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建设项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108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组织实施的通知》(农办科〔2019〕23号)和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粤财农〔2019〕235号),为确保中央财政专项的有效实施,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广东省2020年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建设项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3月23日

  (联系人:陈培炜、徐锦玲,联系电话:020-37270896、020-37288261,邮箱:gdsnynctkjc@163.com)

广东省2020年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建设项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108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组织实施的通知》(农办科〔2019〕23号)和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粤财农〔2019〕235号),为深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发展,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方式,构建农技推广服务新平台,强化农技推广服务能力,结合我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2020年中央1号文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支撑现代农业产业园高质量发展为驱动,以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科技精准扶贫脱贫、推动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发展为目标,发挥“一主多元”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作用,创建农技推广服务驿站,构建基层新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平台,推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绩效目标

  (一)创建1个省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打造1个省级现代农业科技推广示范样板基地;创建30个县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

  (二)建设150个长期稳定的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三)培育300个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四)高效推广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全省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不低于95%。

  (五)基层农技员建立农技服务电子档案比例不低于85%;农技推广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85%。

  (六)创新培训模式,全省接受连续5天以上异地能力提升培训的农技员不少于3500名;培育600名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

  (七)培育一支常年活跃在田间地头的农村乡土专家队伍,培育扶持一批服务能力强、专业队伍健全的社会化农技服务组织,建设一支技术水平过硬、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特聘农技员队伍。

  三、建设内容

  在不断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基础上,依托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农技推广服务驿站。赋予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六大功能:科技创新、技术集成、生态环保、推广示范、培训孵化与指导服务,四个定位:促进产业发展的推进器、5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专家与科技特派员在基层的工作站、农村电商网红的孵化器以及农民群众寻求技术支撑的服务台。进一步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确保完成2020年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建设项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绩效目标。

  (一)创建1个省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

  依托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创建省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广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为建设主体,负责省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的规划建设,规范、指导县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建设。

  1.建设现代农业科技推广示范样板基地

  建设1个现代农业科技推广示范样板基地,建设1个电商网红直播间,培育孵化网红,丰富具有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功能元素,将省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作为全省各级农业科技人员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的重要站点,使其成为可供观摩、学习的示范基地标杆。

  2.指导县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建设

  (1)制定1套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将建设指引印发给县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对全省首批30个县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进行指导、服务。

  (2)定期总结全省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创建工作成效,反映相关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及时报送半年总结、年度总结及其他有关材料。

  (3)加强对全省农技推广服务驿站的宣传报道,全年在央视农业农村频道、广东卫视、南方日报、农民日报、南方农村报等媒体进行专题宣传报道不少于10次,提高农技推广服务驿站的示范带动影响力。

  3.推动农业科技下乡活动

  全年组织涉农专家参加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农业科技下乡活动不少于5次、参加市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的农业科技下乡活动不少于10次。帮助基层解决农业生产中的技术难题、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

  4.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推广观摩学习

  (1)为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农业经理人、高素质农民以及外地团组提供观摩学习、交流合作等服务,全年接待团组不少于100批次。

  (2)对全省首批30个县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主体、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等有关单位人员、技术人员进行不少于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全年培训不少于500人,培训满意度不低于85%。

  5.推广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围绕省级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开展农技大讲堂活动,进行不少于30场(次)网络直播,每期重点推广一个特色产业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二)创建30个县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

  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县的遴选工作,并对项目实施进行指导、监管与验收。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项目。每个项目县须依托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1个县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指定1名分管领导任县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站长,负责与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进行对接,并协调安排科技人员开展技术服务。县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日常管理工作由项目县农业农村局与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共同负责,确保正常运行。

  1.办公场所及设备设施。提供必要的固定办公场所,不少于30平方米;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悬挂县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标牌(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授牌)。

  2.建立1个电商网红直播间,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

  3.技术支撑。由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省渔业技术推广总站、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实行分片技术包干,省、市推广机构选派责任专家挂点统筹技术对接,涉农科研院校、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专家以及农村科技特派员适时开展驻点技术服务(相关工作另行安排)。

  4.信息化管理。项目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广东农技推广管理平台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和成效,并与广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数字平台数据融合对接。

  (三)规范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建设

  改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业务用房和仪器设备,并使用“中国农技推广”标识。完善基层农技人员队伍建设,充分履行公共产业服务助推乡村振兴的责任,在编基层农技人员数占核定编制总数不低于90%。

  (四)加强农技推广人员培训

  完善分级分类培训机制,提高农业技术人员脱产培训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组织农技推广骨干人才、管理人员参加示范培训班学习。项目县农业农村局可以选派农技员、管理人员参加我厅转发的国家层面组织的示范培训班,也可以自行遴选培训机构举办培训班,培训机构须是省级以上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综合类)、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按规定不得继续承接培训业务的除外)。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广东农技推广管理平台的注册及使用为必修课,确保学员100%注册使用以上网站平台,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培训满意度不低于85%。

  每个项目县遴选并培育不少于20名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在广东农技推广管理平台登记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电子档案。

  (五)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结合区域产业发展和技术推广需要,每个项目县遴选并培育不少于1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并在广东农技推广管理平台登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电子档案。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满意度不低于95%。

  (六)建设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围绕区域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建设不少于5个长期稳定的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并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详见附件1),分别开展不少于1个(项)省级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示范推广,组织不少于1场培训观摩活动,在广东农技推广管理平台登记示范基地电子档案。

  (七)强化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广

  根据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要求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技术需求,遴选发布地方年度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主体示范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在广东农技推广管理平台上传《2020年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信息表)》(详见附件2),确保全省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不低于95%。每个基层农技人员全年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不少于50次,农技推广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85%。

  (八)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

  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应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农技服务电子档案比例不低于85%,基层农技人员利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广东农技推广微信小程序等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农技推广服务,人均每月报送有效信息不少于4条。加强线上考核和成效展示,组织开展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工作。

  四、资金安排

  (一)资金分配

  2020年,中央安排我省的补助资金为5082万元,由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分配到14个地级以上市和广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详见附件3)。

  (二)资金使用

  各项目单位要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1号)以及相关财政资金管理规定,按照本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建设内容和绩效目标要求,科学合理地安排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推动政策衔接配套,实现上下协同联动。定期开展项目调度,准确掌握执行进度,及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遴选项目县,开展督促落实、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各项目县农业农村局参照本实施方案制定县级细化工作方案,报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批准后实施,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同时发送电子版)。广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参照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实施。

  (二)压实工作责任

  各项目单位制定的工作方案,要明确资金安排及绩效目标,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将资金、任务、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要规范资金管理,细化项目支出范围和资金用途,规范财务审批流程、报账手续,严格遵守资金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

  (三)加强绩效管理

  各项目单位要严格对照《2020年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建设项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4),于2020年12月底完成建设内容。

  各项目县农业农村局、广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要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及时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广东农技推广管理平台填报项目实施材料。

  (四)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并将检查验收结果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附件:1.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样式

     2.2020年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信息表

     3.2020年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建设项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分配表

     4.2020年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建设项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表

  相关附件:广东省2020年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建设项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4).doc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