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十批)的通知》(财农〔2019〕129号)及有关专项资金安排的文件,我厅按程序拟定了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疫情)资金安排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2月11日至2020年2月17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余露,联系电话:020-87584367
附件: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疫情)资金安排计划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2月11日
相关附件: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疫情)资金安排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