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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粤法治办〔2019〕37号)的要求,现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19年我厅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法治广东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围绕全省农业农村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农业法治各项工作。农业立法工作得到强化,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不断健全,综合执法体系基本建成,法制监督力度逐步增强,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高。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我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将我厅原有的341项行政权力事项压减到75项。对已委托下放市承接17项行政许可事项,依法签订委托协议,并通过举办业务培训、制定下放事项监管办法等措施强化下放事项的管理。

  二是开展“互联网+监管”事项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按照“三级四同”原则开展农业部门纵向行政职权事项清单梳理工作,编制行政权力通用目录。顺利完成国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领取工作,国家与省监管平台实现对接和数据共享。完成我厅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和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同时,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完成电子证照39个,属省直部门中推进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较快的单位之一。

  三是畅通数据共享,优化审批服务。推动国垂系统、省垂系统平台的对接,实现9个系统平台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对接,19个事项实现一张网联审办理。目前我厅行政许可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已全部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办理,全部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申请人到现场次数为0,网上办理率达到100%。群众可直接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申请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也可通过登录“广东网上办事”手机APP进行办理。2019年我厅共办结行政许可2264件,行政审批行为规范,未发现违规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行为,审批窗口服务实现零投诉。

  四是部署开展证明事项、兜底条款的清理,对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共取消证明事项24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制定机关通过多种方式听取社会公众、行政管理对象、行业协会、专家等的意见。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有效落实。2019年制定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

  二是规范性文件内容符合制定机关权限,未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未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内容,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由厅政策法规与改革处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对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和有关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合法性审核。

  三是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除需要长期执行的文件外均按规定设定有效期,加强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评估工作,及时废止或修订规范性文件。如《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在深圳湾部分海域设置禁渔区的通告》(粤海渔函〔2014〕125号)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2018年3月,组织开展了深圳湾禁渔区渔业资源现状监测及禁渔区评估。根据评估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发布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圳湾部分海域禁渔区有效期延长的通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广东省农业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面规范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查、发布工作。我厅没有发生因规范性文件未按法定程序制定被通报的情况;没有因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被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认为不合法的情况。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2019年3月13日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年度重点推进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二是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聚焦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扶贫攻坚等重大部署,相关政策性文件及每一份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都通过门户网站、行业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决策信息或召开听证会,对决策内容、目的、依据、影响等情况进行说明,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如2019年3月29日至4月15日,我厅在厅公众网公开征求《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共收集19条意见,采纳11条。

  三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建设,拓宽公众参与的载体、渠道和形式,激发公众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厅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政务头条号等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公开组织机构、部门文件、行政执法、办事指南等政府信息。完善12316三农热线等在线咨询服务,及时发布农业最新政策法规、办事指南、消费警示和服务动态等官方权威消息。截至目前全平台信息发布量达6417篇,阅读总数5,628,834次,阅读人数2,498,638人。全面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加大新闻发布和在线访谈力度,针对群众关注的话题,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媒体座谈会,由厅领导通过厅网站平台开展在线访谈,解读和在线回应群众关切。将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一并报批,同步在网上发布在厅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在新媒体平台上加大解读力度,以图文并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鲜活展现形式进行深度解读,加强释疑解惑,增进社会共识,增强政策执行实效。今年以来共开展新闻发布会2场,召开媒体座谈会2场,开展在线访谈2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9篇次。   

  四是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工作,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如为做好《广东省扶贫开发条例》的修订工作,委托华南农业大学召开了条例立法专家论证会。为尽快开展中南区(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工作,我厅于2019年5月9日上午召开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专家座谈会,各省代表介绍了防控经验,组织讨论了《畜禽运输车清洗消毒操作指引》和《养殖场(户)生物安全检查指引》,并对中南区联防联控提出建议。

  五是先后制定印发了《广东省农业厅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广东省农业厅党组议事规则》《广东省农业厅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广东省农业厅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等行政决策及配套监督制度办法,确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公布并听取公众意见、召开论证会和风险评估等程序要求,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为推行农业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如《广东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按照要求开展了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

  六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2019年11月,我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律论证责任的通知》,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法律论证要求,重大行政决策由政策法规与改革处进行合法性审核,集体研究后按规定送省司法厅进行合法性审查,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厅办公室在呈批和发文时,发现应当经合法性审查而未进行合法性审查的,一律将文稿退回承办处室(单位),待其补充合法性审查程序后再行发文。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2019年出具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意见2 件,均按要求立卷归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的要求,制定印发《广东省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全省各地按照减少层级、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建立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由其集中行使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非涉海地区渔政等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目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均明确农业执法机构设置,全省122个县级行政区有120个明确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占比98.4%,我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本完成,属于推进速度最快的省份之一。

  二是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制定《广东省农业厅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广东省农业厅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修订《广东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渔业类)》,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并向社会公开;自由裁量权标准在执法过程中得到切实执行。

  三是建立案卷评查制度,提高案卷制作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印发2018年全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通报,开展2019年全省农业和渔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出全省优秀案卷8件,全国优秀案卷1件。2019年省一级执法机构未具体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办理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四是全面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各处室职能分工。公布《广东省农业农村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规范用语(试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试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试行)》。厅执法监督处制作了执法岗位信息牌,公开执法人员身份信息,并配备了两台执法记录仪,并制作了执法记录仪借用登记表,统一存储管理执法记录仪。

  五是深入开展各项执法整治行动。今年以来我厅组织开展屠宰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畜禽屠宰监管“扫雷行动”“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菌药、农药、农资打假、打击侵权假冒、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农违法违规行为。1-11月,全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2.23万人次,整顿农资市场4933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805宗,结案701宗,移送司法机关33宗。渔政总队开展四大渔政专项执法行动,查获涉嫌违规渔船147艘,召回违规出海应休渔船102艘,取缔地拉网47槽,收缴违规网具13.3万米,拆解渔船103艘。

  六是及时受理举报,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我厅执法机构今年共受理4宗群众举报投诉,均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转交地级市农业农村部门核查处理。按照要求公开了厅普法责任清单,制定了《广东省农业厅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方案》和普法工作指引,并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普法工作计划》。2019年度组织了农资三下乡、省定贫困村“法治扶贫”工作、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农民丰收节期间组织开展农业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印发了《广东省农业农村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按照要求及时将有关普法情况报省普法办。“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普法宣传”被评为2019年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十大创新创先项目。积极开展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征文比赛,并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专题学习交流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在厅网站公开本机关受理复议案件的范围、条件、程序等事项,提供复议申请书格式样本。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办结行政复议案件。今年我厅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6宗,其中作为复议机关办理15宗。我厅依法开展行政复议调查取证,目前已办结13宗,其中驳回申请7宗,维持行政机关原具体行政行为2宗,不予受理2宗,作其他处理的2宗。作为被申请人办理的复议案件1宗,按时提交答辩状并积极配合案件审查。省政府驳回了申请人的复议申请。

  二是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开展了全省农业法制工作人员培训,将行政应诉作为培训的内容,共培训农业农村系统法制人员约160人。目前,我厅从事行政应诉的工作人员共有4人,应诉工作经费纳入处室一般预算工作经费。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红棉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为厅法律顾问,代理行政诉讼案件7件。2019年度我厅办理行政诉讼案件7宗,一审已审结6宗,我厅均胜诉,其他1宗正在办理。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2019年9月,当时分管政策法规与改革处的副厅长出庭参加了4件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

  三是妥善解决农民群众诉求。加快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全省建立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108个,2019年全省各地受理涉地承包经营纠纷3373宗,调处3223宗。2019年收到省信访办转办488件重点信访事项已全部办结;接待处理群众信访700多批次1200多人次,所有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100%。实行厅领导包案负责制,对有代表性的案件由厅领导亲自包案督办,积极解决信访热点难点问题。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认真办理建议提案,自觉接受省人大、政协监督。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部署办理工作。2019年,我厅共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136件,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126 件。目前全部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结答复,收到反馈意见全部为满意。在厅门户网站开设“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专栏,及时公开办理情况和结果,对主办建议、主办提案实行全文公开。今年以来共公布60件人大代表建议、55件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和结果。

  二是建立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按程序及时移送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制定《广东省农业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标准》《关于加强广东省海洋与渔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和办理工作的意见》,签署《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广州海事法院服务海洋经济强省建设合作框架协议》,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和信息资源共享。加强部门协作联动机制,与省公安厅联合印发《打击农业违法犯罪和开展农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法协作工作制度》。

  三是积极配合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办、省审计厅开展外部单位对我厅内各业务、项目的审计工作。2019年,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办连续4个季度对我厅的重点工作进行审计监督,分别是乡村振兴的主要项目、猪瘟疫情和扶贫项目、新农村示范建设和渔船油补项目、土地整治和猪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环保项目。配合省审计厅对我厅2018年度部门预算项目进行了细致的审查。配合人民法院审判活动,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培训。2019年度举办1期全省农业法制人员培训班,邀请省普法办、厅法律顾问等进行普法宣传、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与应诉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共培训农业农村系统法制人员约160人。另外还举办了全省渔业执法、农药监督管理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等培训班。

  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培训。机构改革后首次举办广东省农业农村厅领导干部宪法宣誓活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落实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厅二级巡视员刘付启荣同志和政策法规改革处负责同志参加了省法院举行的2019年全省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根据省普法办的安排,案件庭审的学习纳入了2019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的必修内容,我厅全体国家工作人员全部参与了系统上传的案件庭审的学习,学习率、参考率均达到100%。

  三是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未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本部门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1宗,省政府驳回了申请人的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7宗,一审已审结6宗,我厅均胜诉,不存在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的情况。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

  一是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成立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举办2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专题学习《国家安全法》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法》,邀请了省国家安全厅、公安厅的同志为我厅作学习辅导报告,厅领导、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学习培训。

  二是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时对年度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结合业务工作对农业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抽查4个县区,并及时反馈了问题清单。 

  三是厅党组会议于1月份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领导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厅主要负责人听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汇报,并专门作出了批示。按时在1月向省政府和农业农村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在厅公众网公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机构改革后新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暂时未能印发。存在少部分事项名称、事项认领不完全一致的情况;部门之间也需要重新梳理政务服务事项范畴和责任主体。政务服务数据挂接率不高。由于历史原因,存在“信息孤岛”现象,部分业务系统没有部署在统一数据机房,国垂和省垂业务系统较多,处室之间、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政务数据还没有完全实现共享;我厅数据归集、报送和挂接不理想。农业综合执法体制尚未理顺。农业执法专项编制普遍偏少、落实到位难。原执法人员过渡缺乏有效渠道,事业编制人员从事执法现象依然存在。本轮机构改革后,非涉海县级农业、渔政执法机构合并设置,执法职能衔接力度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落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2020年我厅将结合全省农业农村工作重点,着重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快落实各项立法任务。按计划推进《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修订)、《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的立法工作。根据机构改革的精神,落实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及时提请修改或废止与改革发展要求不适应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二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和公共事项梳理工作,理清责任主体,强化省市县联动,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的规范,办事指南的清晰,办事流程的流畅,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编制全省统一的《农业农村行政权力事项通用目录》、负面清单和公共服务指导目录。通过“互联网+监管”、“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等工作,打破信息壁垒,通过数据共享,建立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的信息互联互通,真正为基层工作人员和申报主体少填、少报、少走、快速办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

  三是规范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进一步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促进事业编农业执法人员身份过渡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积极协调省委编办,加强对市、县农业执法改革的指导和督导,促进改革高质量完成。推动修订完善渔政执法改革方案,促进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依法查处涉农违法行为。加强执法联动与信息共享,形成执法工作合力。强化农业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深入开展农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四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强化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降低管理风险;加大对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大行政执法行为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制审查,提前防范执法风险;继续做好全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及时纠正不当的行政行为;制定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五是积极推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培训,确保每年领导干部学法培训不少于2期;继续组织全体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年度学法考试。制定厅法制审核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合法性审查各项工作;继续开展法制人员培训。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全力以赴做好2020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考核工作。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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