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體版 信息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扎实推进2020年全省“12221”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粤农农〔2020〕1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厅有关处室、事业单位:

  2019年,在全省各地和各有关方面的有力支持下,“徐闻菠萝”“广东荔枝”“梅州柚”“翁源兰花”“遂溪火龙果”“德庆贡柑”“阳西程村蚝”等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在“12221”市场营销行动有力支撑下取得良好开局。系列实践活动成功证明了“12221”系列工作举措非常契合我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在破解买难卖难问题上有了更为丰富的理论基础和成功案例。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打赢脱贫攻坚的决战之年。当前,我省农产品产销对接机制不紧密、供需关系不平衡、利益机制不稳定等问题非常突出,造成大宗农产品虽产得出,但产不好、卖不掉、卖不好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农民增收致富和乡村产业发展。加快完善农产品产销对接体系,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既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客观需要,也是乡村产业振兴发展的必然要求。全省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构建以大数据为核心,市场消费为导向,品牌建设为抓手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高质量建设全省“12221”农产品市场体系,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农产品的实际需要,帮助农户以更好的价格卖出更多的农产品。

  一、发展数字农业,着力推进每个优势农产品区建设一个大数据

  数字农业是将农业计划、生产规划、生产结果信息化的农业技术。各地要立足建设省级现代农业园和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着力构建本地区最具竞争优势农产品的全产业链大数据服务体系,加快推动以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虚拟现实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主导的产业与优势农产品种养生产、市场营销深度融合,推进综合利用定点监测、志愿采集、互联网挖掘等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省内农产品各级市场、销售与价格,省外、国际特别是“一带一路”周边国家和地区市场价格大数据采集、更新长效机制、标准规范、技术体系和人员队伍,配套完善跨部门、跨阶段的农产品生产、流通、销售和加工、冷链、物流大数据采集与利用。力争通过2—3年的持续发力,依托每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或省级现代农业园均要建立1个集空间布局、数量规模、品种结构、质量级别等属性为核心,以农业产业生产、加工、物流、市场、销售为一体的全产业链的大数据服务平台。

  二、稳定供需关系,着力凝聚销区采购商和产地经纪人两支队伍

  各地要重视丝苗米、优质蔬菜、岭南水果、花卉、南药、茶叶、优质旱粮、蚕桑、食用菌、生猪、家禽、水产、油茶等特色主导产业发展规模和质量,主动对接市场消费需求,着力构建产销供需平衡、联农带农利益联结共同体机制。一是要发展销区采购商。创造条件组建好属于本地区最具特色的农产品单品“四个十大”采购商队伍,及时发现国际、国内、大湾区和线上各10个最大经销量的采购商。通过组建农产品采购商联盟,及时发布产品采购信息,开展系列展示展销、品牌品鉴、基地考察等活动,逐步稳固、凝结一支常年服务本地主导产业的客商,示范带动“互联网+”、订单农业规模发展。二是要培育本地经纪人。推进建立以农业农村系统干部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龙头企业负责人为主体的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切实当好销区采购商助理。各地要制定农产品市场营销、职业经理人和品牌培育培训计划,通过设计线上线下关联课程,切实帮助各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快提升发展农业生产标准化、经营规范化和产品品牌化,以及农产品流通的规模组织、信息获取、田头贮藏和产品直销等能力,搭建产销对接、研讨交流、经验分享等平台,促进相关生产企业、经销商深度合作、共同发展。

  三、畅通流通渠道,着力加快提升产地和拓展销区两个市场

  各地应以完善营销渠道,支持高效便利、畅通有序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升级产地市场。围绕规范交易秩序,优化交易环境,完善功能齐备,支持新建或改造一批产地农产品交易市场。支持一批带动能力强、辐射城市销区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完善具备国际竞争优势农产品的冷链物流、检验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带动本地优势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外销。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知名品牌电商合作推进电子商务建设。鼓励知名平台企业建立产地直采直销模式,推进本地区特色农产品进景区、大型酒店、特色餐饮、高速公路服务站及加油站等渠道。二是积极开拓销区市场。各地应发挥品牌引领作用,连接产地与市场,加快拓展产品目标市场。支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主产县推进以区域公用品牌旗下的重点产品品牌企业为主体,抱团在北上广深和其他发达地区中心城市建立销售渠道,开展直销配送、连锁经营、代理经销等经营方式,整合营销资源,提高省外市场份额。推动广东优势果蔬、特色水产、优质畜禽等品牌产品“走出去”,支持开展出口农产品国际标准认证和基地建设,完善冷链物流配套体系,进一步拓展境外市场。

  四、促进产销对接,着力组织策划采购商走进产区和农产品走进大市场两场活动

  各地应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方式,推进我省农业小生产与大市场对接,有效缓解“卖难买贵”问题。一是通过组织策划采购商走进产区活动,促进供需深度融合。支持开展农业全产业链生产标准化、规模化,统一商品标准、技术规程,在生产、管理、采收、商品化处理、运输、销售等环节按质量标准与规范进行全程质量控制,用优质优价倒逼提质增效。创新推进“农产品+”展会、餐饮、节庆等多种营销方式和项目招商会等活动。组织全国采购商到农产品产区、田间地头,与生产主体进行对接,促进产销双方建立紧密、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二是组织策划农产品走进大市场活动,促进产销有效对接。各地组建一支农产品产销对接营销队伍,定位目标市场,搭建对接平台。分品类组团参加国内外大型农产品交易会、博览会,帮助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需关系。善用各种融媒体资源,推进 “知名农业品牌+短视频直播+主播带货”等新业态营销模式;加大资金扶持,在国家级媒体及境外目标市场投放品牌宣传,拓宽国内外市场营销传播渠道。

  五、聚焦品牌创建,着力实现品牌打造、销量提升、市场引导品种改良、农民致富等一揽子目标

  农业强不强,关键看品牌。品牌是是农业市场化、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一要规划引领,建立机制。科学制定本地区特色农产品品牌发展规划,引导农业品牌发展合理布局,着力培育打造广东荔枝、广东丝苗米、英德红茶、凤凰单丛、新会柑普茶、清远鸡、湛江菠萝、梅州柚、翁源兰花、德庆贡柑、茂名罗非鱼、湛江对虾、斗门白蕉海鲈等一批特色优势区域公用品牌。二要战略先行,科学运行。实施农业品牌发展战略,强化农业品牌建设运行管理。多渠道整合资源,着力推动以“粤字号”为引领,加快形成以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为核心的农业品牌格局。择优遴选核心企业培育品牌营销主体,按照“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营销、市场化运作”的要求,通过品牌注册、标识设计、标准控制、使用授权等措施,依法依规,保护品牌。三要培育主体,共谋发展。鼓励农业行业协会及农民合作组织与龙头企业建立起紧密的利益联系,推动形成农业名牌创建利益共同体,促进联农带农共享品牌红利。扶持一批具有较强开发、加工及市场拓展能力的重点龙头企业,对我省特色农业产业进行深度开发,在品种更新、品质提升、品牌创建过程中促进地方特色产业由资源变产品、产品变商品、商品变名品、名品为精品,整体提升“粤字号”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六、强化保障措施,着力推进“12221”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落地落实

  各地要强化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性认识,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农业农村局要发挥牵头职能作用,切实将组织好本地区特色农产品“12221”市场营销专项行动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二要强化政策引导。各地要统筹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资源,科学设置使用省级农业产业园区和“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项品牌建设资金用途,重点支持市场主体申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原产地认证,享受有关优惠和奖励政策。有条件的地市要创设农产品流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降低冷链物流成本。引导供应链金融扶持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链,推动出口信用保险对农产品出口的支持力度。我厅将结合广东特色优势农业品牌宣传推介资金对报送工作方案及时、内容务实、措施可行的地区给予一定的项目资金支持。三要强化队伍支撑。有条件的地市要加快成立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专班,着力构建促进产销对接公益平台的人才支撑。充分利用教育培训资源,着力推进市场营销人才培训工作进程。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会或工作推进会等形式,总结提炼可复制好做法和成效经验,广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强大合力。四是强化督查考评。将各地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我厅年度工作检查、项目绩效考核评估,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对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工作到位、品牌创建活动亮点突出、带动农产品提质增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促进产销对接工作不得力、造成农产品滞销舆情发生的予以督促整改。

  请各地据此通知内容,抓紧制定“12221”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建设内容、责任分工和组织实施,于2020年2月10日、11月30日分别将实施方案、年度工作总结报送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月2日

  (联系人:胡祖红、张可申,联系电话:020-37288671、37288229)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