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决定书编号:粤农农行复〔2019〕10号
申请人:何某某等3人
被申请人: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申请时间:2019年8月28日
案由:不服东莞市农业农村局作出的《依法履职事项答复意见书》(东农农信复字〔2019〕58号)
复议请求:1、确认被申请人作出《依法履职事项答复意见书》(东农农信复字〔2019〕5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2、责令被申请人依法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复议决定:维持《依法履职事项答复意见书》(东农农信复字〔2019〕58号),2019年10月24日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