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拟分配2019年部分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共2项,涉及资金4043万元,用于以下方向:1.2019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资金,1543万元(最近下达);2.2019年第三批农业应急救灾专项资金2500万元(应急种子储备500万元,抗旱救灾2000万元)。其中第1项为中央资金,第2项为省级资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2月23日至12月30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余露,联系电话:020-87584367
附件:2019年部分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2月23日
相关附件:2019年部分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