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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珠海市大力调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生产的4种产品推广鉴定证书的通报

粤农机鉴〔2019〕5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的规定,依据2019年度广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产品监督检查结果,撤销珠海市大力调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生产的4种产品(见附件)推广鉴定证书。

  附件:广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撤销证书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

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9年12月23日

广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撤销证书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

序号证书编号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涵盖型号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地址撤证原因
1粤2017008叶轮式增氧机YL-1.5珠海市大力调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莲江村新村58号一楼商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与证书不一致,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变更,不符合鉴定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要求。
2粤2017009水车式增氧机YC-1.5珠海市大力调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莲江村新村58号一楼商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与证书不一致,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变更,不符合鉴定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要求。
3粤2017003背负式静电喷雾器HM-18C中山市合美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东升镇东升开发区惠龙街5号二楼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与证书不一致,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变更,不符合鉴定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要求。
4粤2017004背负式电动喷雾器HM-18D中山市合美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东升镇东升开发区惠龙街5号二楼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与证书不一致,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变更,不符合鉴定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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