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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9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生产企业的决定

粤农农函〔2019〕1626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16号)精神和《关于加快推进“粤字号”品牌强农的实施意见》(粤农农〔2018〕52号)要求,实施“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创建行动,扎实推进“粤字号”品牌强农,根据《关于2019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和复审的通知》要求,经网络申报、地市审核、满意度调查、专家评审、征求意见、公示公开等程序,共评出2019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506个,其中初评申报产品209个(附件1),到期复审产品297个(附件2)。

  为提高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农业企业争创名牌,做强我省农业产品品牌,壮大企业品牌,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获得2019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生产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广东省名牌产品”证书。希望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生产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加强企业管理、提升科技水平、树立品牌形象、发挥带动效应、助力脱贫攻坚,推动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全省农业企业要以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为榜样,牢固树立品牌意识,积极培育、争创名牌,助力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粤字号”品牌强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2019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名单(初评)

     2.2019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名单(复审)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1月8日

相关附件:关于表彰2019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生产企业的决定(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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