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函〔2019〕1551号
林思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茂名试点推进我省农业大市扶贫产业园(聚集区)建设的提案》(第1032号)收悉。经综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垦总局、茂名市政府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
“关于在茂名试点推进我省农业大市扶贫产业园(聚集区)建设的提案”(第1032号)作为2019年省市联合督办提案,由省农业农村厅主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垦总局、茂名市政府等单位会办。我厅党组高度重视此提案办理工作,专门成立了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党组成员、省委农办、省扶贫办专职副主任梁健同志担任组长,省农业农村厅副巡视员冯思华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会
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组成。及时制定了《关于在茂名试点推进我省农业大市扶贫产业园(聚集区)建设的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并于5月底召开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和办理时间,提出了具体要求。6月19日-20日,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农业农村厅副巡视员冯思华同志带领相关会办单位负责同志到茂名市围绕提案内容进行专题实地调研,听取意见建议,研究有关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有效推进了提案的办理。各会办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能,认真梳理提案有关内容,提供详实有效的会办意见。同时,省政协提案委加强提案办理工作指导,8月19日-21日,由提案委专职副主任熊水龙同志带领提案委、提案主办和会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赴茂名开展督办调研,为完成提案的办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会议、重大场合,反复强调脱贫攻坚,多次就脱贫攻坚作出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始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把脱贫攻坚作为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大职责和重要任务坚决扛起来;始终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对标对表中央要求,严格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动员全省全社会力量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工作落到实处、落到点上,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始终坚持发扬敢为人先、勇于探索的改革创新精神,率先开启精准扶贫探索、扶贫济困日活动等,为全国推进扶贫开发体制机制创新、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实践探索和有益借鉴。经过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几年的共同努力,我省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进展,截至2018年底,全省累计150万相对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总体实现。贫困地区农网改造、贫困村村道路面硬化、贫困户危房改造基本完成,村村通自来水、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各项工作加速推进,2277个相对贫困村中90%的村达到出列标准,贫困地区面貌显著改善。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得到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为培养人才、历练干部的重要平台。
产业扶贫是实现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出台了系列推进产业扶贫的政策文件,坚持因地制宜、坚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坚持龙头(能人)带动、坚持市场导向、坚持利益联结、坚持模式创新的思路,积极推动各地产业扶贫工作有序发展,探索“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产业园区(基地)+贫困村+贫困户”“家庭农场+贫困户”“农村电商+贫困户”“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多种产业发展模式,持续增加贫困村贫困户收入,为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贫困村出列奠定了坚实基础。2016-2018年年均实施产业扶贫项目33.27万个,年均带动在家有劳动能力相对贫困户70.4万人;截至2018年底,全省2277个省定相对贫困村建有农业特色产业4578个,成立农民合作社5388家,参与农业产业扶贫的农业龙头企业达932个。
三、我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基本情况
2017年开始,农财两部启动实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至2019年全国共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14个,其中我省创建10个,成为全国创建数量最多的省份。省委、省政府把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作为产业振兴的突破口,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强力统筹推进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2018年至2020年,省级财政投入75亿元、建设15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实现“百园强县、千亿兴农”现代农业产业园总体目标。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省级制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建设指引、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等“1+N”个规范性政策文件,建立了以绩效为导向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三是进一步简政放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产业园实施主体(企业),制定鼓励清单、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指导实施,鼓励支持各类主体投资建设农业产业园,由县级政府负责审批资金使用方案和项目立项管理,节约了时间,提高了效率。四是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制定了系列配套扶持政策,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形成了一套支持政策的“组合拳”。五是进一步加强精准指导服务,建立现代农业产业园工作专班、专家团队对接服务制度,每个产业园有4个专家服务团队,提供技术支撑,加快成果转化,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我省已创建10个国家级、119个省级(含珠江三角洲地区自筹资金自行建设的19个)、55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基本实现了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覆盖所有农业县,形成了国家级、省级、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梯次发展格局。农业农村部韩长赋部长高度评价我省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是“真心实意抓、真金白银投、真刀真枪干”,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四、对提案有关建议的答复意见
(一)关于“加强协调规划,政府和企业共商扶贫产业布局”的建议
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农业区域规划布局,2017年原省农业厅、省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农业现代化“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了广东农业现代化“十三五”期间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区域布局、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是广东省农业领域第一个农业现代化发展规划。各地按照《规划》及其他有关产业规划,科学制定规划,优化扶贫产业布局,结合实际编制产业扶贫规划,积极打造扶贫产业集群,不断提升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茂名是粤西农业大市,全市“三高农业”蓬勃发展,各种农业特色产业基础雄厚,打造扶贫产业园(聚焦区)得天独厚。省自然资源厅相继印发了《广东省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村庄规划基本技术指南(试行)》和修订了《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和简化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和综合开发规划用地保障。
一是积极加强规划保障。2017至2018年,我省在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中,将国家下达给我省的110万亩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全部分解落实到各地,用于保障包括产业园区在内的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其中茂名市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增加了4.7万亩,原则上已能满足到2020年茂名市新增建设用地需求。
二是做好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支持。根据2018年修订的《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和相关配套办法,明确对省立项或省授权、委托、下放给各地级以上市立项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和12类民生设施及铁路综合开发项目所需计划指标由省予以保障;对茂名市获奖励的产业转移工业园下达专项指标;对其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省按规定给予奖励指标;并从2018年起在未来五年内省还会持续下达茂名等粤东西北等欠发达地区扶持指标。对茂名市引进符合条件重大产业项目,在经省市确认完成供地手续后由省给予指标奖励,对其中投资20亿元或3亿美元及以上的,省全额奖励指标,对位于省产业园范围内符合条件项目,进一步降低获奖励条件,对茂名市等粤东西北各地引进重大产业项目当年指标确有不足的,可按规定向省预支奖励指标。2019年正式下达茂名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3496亩,支持茂名相关建设发展。同时要求涉农市县各级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用地指标,保障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
三是以茂名市为试点,确定农业(扶贫)产业园(集聚区)的选址、建设方案、产业规划、发展目标和管理制度。根据茂名市现有农业产业园区布局,结合当地特色农业发展和实际情况,目前茂名市正在建设的农业产业园区有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农业科技园区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5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均以荔枝为主导产业,为同一区域叠加建设,位于茂名市的中心地带,涉及高州、电白、茂南11个镇206个自然村。5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分别是高州市荔枝、化州市化橘红、茂南区罗非鱼、电白区沉香、信宜市三华李。根据茂名市贫困人口分布和贫困村的产业优势,开展试点建设扶贫产业园(聚集区)。如信宜市以钱排镇为中心,整合资源资金,建设集生产、仓储、加工、销售、运输为一体的三华李产业园,产业园区域涵盖钱排镇、茶山镇、洪冠镇、白石镇、平塘镇共5个镇,涉及农户4万户,25万人口,其中贫困户1018户,贫困人口6108人,国土总面积827.22平方公里。规划总投资2亿元。高州市以根子镇、分界镇为中心,涉及31个行政村、3万户农户、13万人口,其中贫困户1413户,贫困人口3011人,国土总面积147平方公里,规划总投资2亿元,按照“三位一体”(农业、文化、旅游一体化发展),“三生同步”(生产、生活、生态同步改善),“三产融合”(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发展思路建设荔枝产业园。我厅将会同有关单位加强提案办理,指导支持茂名市政府提出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叠加型、扶贫产业基地壮大型、国有农场经营转型创建型、农产品加工带动型、农产品流通型五种形式,积极推进扶贫产业园建设。利用茂名农垦丰富的产业和土地资源,结合当地蚕桑、化橘红、沉香、南药、岭南水果等特色产业,建设茂名扶贫产业(岭南特色农业)平定聚集区、(岭南特色果业及家具制造业)石湾综合体、(华南蚕桑业)那务聚集区、(广东南药)镇隆聚集区。
(二)关于“强化政府主导,充分发挥产业龙头企业突出作用”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龙头企业的建设发展,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十三五”期间100家农业龙头企业上市发展规划》等政策性文件,省农业农村厅配套出台了《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农业厅关于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待审定)等文件。政策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为我省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供有力的支撑,有效推动了农业龙头企业做强做优,不断充实壮大各级农业龙头企业队伍,推进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园进区”。截至2018年底,全省农业龙头企业达4260家,新增455家,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915家,新增95家。2019年,将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根本目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进一步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群集聚发展,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推动农村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到2020年,打造100家上市农业企业和1000家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和一批行业领军龙头企业。同时,注重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在脱贫攻坚中的突出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扶贫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积极扶持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带贫成效突出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的信贷支持力度。
发挥龙头企业突出作用。一是要确实发挥政府的主导引导作用。县级政府是产业园建设的责任主体,实践证明,责任主体高度重视和支持是产业园建设的关键保证。要继续完善“园长”制度,调动有关部门和各种资源支持扶贫产业园(集聚区)建设,及时研究解决产业园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扶贫产业园(集聚区)建设顺利推进。要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参与园区建设。从严选择牵头实施主体,重点选择产业经营基础好、经济实力强、经营信誉好、辐射带动农户多的农业龙头企业作为产业园建设牵头实施主体。要落实专人负责,保障产业园建设各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保持工作和信息互通。二是要确实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全省各级各部门在资金、土地流转、建设用地等方面全力支持脱贫攻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并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稳定农民收入,强化脱贫攻坚产业的“主心骨”。如信宜市三华李现代农业产业园由信宜市合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牵头组织实施,信宜市郭氏果蜜业有限公司、康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信宜市一村一品农业有限公司等11个公司参与建设。化州市平定镇、那务镇、石湾街道和信宜市镇隆镇4个茂名扶贫产业集聚区,将分别引进广东丰硕农业有限公司、化州丰茂桑蚕养殖有限公司、茂名中夏农业发有限公司和茂名润年中药村种植有限公司等企业创建茂名扶贫产业园聚集区。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品牌、技术优势,提高扶贫产业园区的运营、管理及技术水平,不断提升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另一方面,结合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引导贫困户以土地入股、以果园(果树)入股等方式,使贫困户成为产业园的主人,同时开展贫困户劳动技能培训,将贫困人口转化为园区劳动力,促进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如高州市大力推行“三变”改革,动员群众以土地、荔枝树、资金等入股,成立专业合作社,建设中华红采摘园等基地一批,打造了“三变”改革示范点10个,辐射带动一大批农户参与荔枝种植、荔枝加工、休闲观光等产业发展。主导扶贫产业园区企业不仅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提供劳动就业岗位,更为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带来了股金分红、土地流转分红等收益,有效促进了无劳动力贫困户实现稳定收入和稳定脱贫。
(三)关于“完善政策支持,积极排除制度性发展障碍”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扶贫产业的发展。2018年我省全面启动实施现代产业园建设,出台了“1+N”文件,印发了《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以及产业园建设指引、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评价办法、专家团队对接指导服务方案和厅处领导挂钩联系产业园工作方案等配套文件,从政策、资金、技术和组织保障等方面支持扶贫产业的发展。农业银行广东分行出台《关于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优惠办法》等一系列优惠政策,解决园区产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进一步拓宽产业园区资金筹措渠道。一是按照省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部署要求,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有关单位印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降低用地成本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从加强规划计划统筹调控、加快工业项目前期审批、加大工业用地有效供给、创新工业用地出让模式、支持拓展用地空间、明确物业产权分割转让登记、进一步降低工业用地出让价格、进一步降低厂房租赁成本、规范工业厂房租售市场、建立工业用地厂房信息公开机制等十个方面提出支持措施,多措并举、多点发力,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用地难用地贵问题。二是推进产业转移工业园用地效益提升。为促进节约集约利用产业转移工业园土地,进一步提升园区土地利用质量效益,推动园区土地高质量发展,省自然资源厅修订印发了《关于支持产业转移工业园用地提升土地利用质量效益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做好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和土地复合利用、严格产业项目用地供应前置条件、加强园区土地储备和供应管理、盘活利用园区低效建设用地、加强园区土地利用监管等五个方面工作,切实提升产业转移工业园土地利用质量效益。三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快推进扶贫产业园(聚集区)建设。充分发挥广东农垦茂名垦区国家级、省级橡胶、水果、油茶、畜牧产业示范区和产业基地组织化程度高、产业规模化特征突出及土地、农业技术、名优产品品牌等资源和优势,积极推进茂名扶贫产业园的建设。
今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19〕289号),将产业园建设列为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在建设用地保障、加大财政和金融支持力度、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加强流通和品牌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环境保护措施、加大科技与人才支持力度等七个方面二十一条措施给予政策支持。
(四)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加大产业扶贫人才引进和培训力度”的建议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2015年起,我省实施了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省市共建高校、广东省重点学科建设等系列高等教育工程。2018年,启动实施了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分类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粤东西北高校振兴计划”“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形成分层次、分类型统筹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清晰路径。通过以上系列工程,全省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同时,为激发高校自主发展活力、提升高校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能力,省直各部门密切配合,围绕“人、财、物”等影响和制约高校创新发展的关键领域和核心环节,以超常规的改革力度,密集出台了《关于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等一系列在全国具有突破性意义的政策措施文件,提出创新高校科研组织管理形式、创新高校科研评价考核机制、高校自主组织职称评审、实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等一系列具体措施,营造了高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氛围,极大地调动高校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动力与活力。
一是创新乡村人才培养模式,优化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产教融合,与农业龙头企业深度合作,成立产业学院;瞄准乡村振兴的新需求,开设新专业或专业方向及特色班。调整人才培养目标,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改革专业课设置及内容,使之与农业产业发展密切对接;建设有关乡村振兴战略的通识课程,建立农业农村特色系列学生实践活动。二是加强乡村振兴高层次人才培养,探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引导高校适度扩大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模,面向农业硕士开设乡村振兴学位课程;依托产学研合作机构、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及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地方分院,探索设立“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兴农’创新班”,重点培养符合当前农村、农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三是推进涉农创新创业教育。依托广东省高校创新创业联盟,汇聚省内相关高校力量,加强农业科技项目的创新创业实践;以学校的创客空间为依托,打造“互联网+大农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孵化一批适合乡村振兴的创业项目;举办“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大赛”,探索搭建“互联网+精准扶贫+农产品网上行”平台;依托教育部“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引导大学生增强投身乡村振兴的意识。
茂名市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充分抓住该市开展“人才引进”活动的机遇,积极与国内、省内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联系,引进农业和农产品科研加工科技人才,更好地服务于扶贫产业的发展。
(五)关于“整合多渠道资金,集中推进产业园(聚集区)发展”的建议
省财政高度重视包括扶贫资金在内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积极推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2018年,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粤府〔2018〕123号),明确由市县统筹实施的项目,资金按规定分类整体下达,资金额度不细化至具体项目,由市县结合实际具体确定急需安排的项目。省级下达2019年预算时,已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类资金”作为指导性任务下达,此外,省级下达粤东西北各市县资金(市县统筹实施项目部分)超过200亿元,根据《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要求,各地在完成上级约束性任务后可将剩余资金调剂用于其他涉农项目,建议茂名各市区积极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对多个部门使用管理的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结合本地实际,分轻重缓急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统筹使用资金,对委员提出的扶贫产业园(聚集区)等合理需求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
同时,省农业农村厅将进一步修改完善产业园资金管理规定和绩效评价办法。坚定实施产业园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重大改革不动摇,明确要求地方不得擅自出台与省级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相抵触的规定,进一步细化产业园财政资金使用范围和负面清单内容、时间节点要求,明晰各级各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和清单,制定出台违反财政资金使用规定的处罚措施。按照产业集群、资源聚焦、三产融合发展、联农带农等的目标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产业园绩效评价程序、评价指标和权重占比,客观全面反映产业园主导产业的发展水平、县级责任主体、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技术装备水平、绿色发展成效、联农就业增收、组织管理保障等,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使评价结果成为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
(六)关于“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引导贫困户参与扶贫产业”的建议
近年来,省直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持续开展扶智和扶志行动。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召开全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现场会,对全省各地排查出来的238个问题村(社区),要求市县镇党委书记带头挂点整顿,着力打造一支不走的工作队。二是深化扶贫扶志,转变帮扶方式,探索实施精准扶贫项目“以奖代补”机制,对参与产业项目的贫困户实行“奖勤罚懒”,实施多劳多扶、少劳少扶、不劳不扶,打破平均化,破除“等靠要”,唤起精气神。三是加强技能培训,依托各类技工院校、各类培训机构和企业,对有意愿提升技能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并按规定优先给予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及生活费补贴。四是以农村“三变”改革为契机,把贫困户组织起来,把资金整合起来,把土地集中起来,流转土地,成立专业合作社,因地制宜与扶贫产业园紧密连结,使分散经营的土地变成了整体,把零散的插花式扶贫整合成集中连片的区域性、带动力强的示范园区,推广采用“村集体+合作社+产业园+贫困户”的产业扶贫模式,村集体和合作社充分发挥统一管理、协调组织的重要作用,调动贫困户参与种植的积极性,在平整土地、选购果苗、栽植管护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建成标准化示范种植园;贫困户利用产业扶贫直补到户资金、扶贫贴息贷款等扶贫政策,参与产业园种植,掌握生产技能,在经营中直接受益,并获得稳定的收益,真正实现产业扶贫由“输血型”向“造血型”的转变。构建起握指成拳、聚集发展的产业脱贫格局。建议茂名各市区好好利用这些成功经验和做法,大力扶持各个扶贫产业园(集聚区)发展,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6条建议,对推动各地因地制宜挖掘当地资源、培育特色产业、发展扶贫产业、加快农业产业园的规划建设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对进一步发挥农业产业园在产业扶贫、资源扶贫、就业扶贫等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助力打赢我省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的意义。下一步,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茂名市进一步加强对农业产业园的建设管理,制定带贫减贫措施,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实发挥好农业产业园的扶贫辐射带动作用。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9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 咏,020-37288873、13189095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