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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722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19〕1069号(A)

冯松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建设渔港经济区的提案》(第20190722号)收悉。经综合省自然资源厅、文化和旅游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规范有序,开展渔港建设管理工作

  (一)组织渔港普查。为掌握全省渔港实际情况,做好渔港的资源禀赋、市场容量、基础设施、人口条件等的调查工作,2018年4月到6月,我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渔港基础性要素普查工作。普查范围涵盖16个地级市,共收到110个渔港(在册渔港106个,非在册渔港4个)的基础信息。目前,我们正对相关内容进行实地考察及核实,使用勘查、测量,卫星定位等方式核定,并补充、完善渔港普查内容。

  (二)推动渔港管理标准规范性文件出台。2018年,我们先后3次召开座谈会,邀请省内外渔港建设、港务管理专家和基层渔港管理单位、捕捞渔民代表等,对《广东省渔港管理标准规范(草案)》等进行讨论研究,同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吸收采纳有关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形成了《广东省渔港规范管理标准(试行)》,已正式印发各地实行。

  (三)抓好渔港标准管理示范项目的实施。为使渔港标准化管理落到实处,2018年初,下达1500万元渔业专项资金,重点开展6个渔港标准管理示范项目的试点工作,以渔港标准管理示范项目为载体,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通过港区整治,实施四化工程,改变我省渔港管理混乱,港容脏乱差臭,逐步辐射带动全省渔港实施标准化管理,推进渔港管理标准化进程。目前6个项目陆续进入项目建设阶段。

  (四)积极推进在建现代渔港建设进度。为推进我省渔港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各地项目管理人员的学习交流,2018年3次召集相关单位召开渔港项目建设及管理工作会议。听取各市汇报渔港管理情况,在建渔港建设项目进度、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推进措施,共同研讨推进渔港经济区建设和加强渔港管理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在完善相关数据基础上,对全省渔港信息进行专业性分析,创建信息平台,建立全省渔港信息数据库;对基础条件成熟,港章明确、港界明晰、产权清晰、管理主体到位的渔港,采取现代科技手段制作矢量图,形成永久固化渔港的电子档案,争取做到“一港一档”,切实为渔港规划建设和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准确、权威、科学、严谨的数据支撑。组织学习渔港建设与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及省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部署下阶段工作。

  二、科学调研,统筹规划渔港经济区建设

  2018年,我们开展了4次以加强渔港建设管理,推动渔港经济区发展为主题的专题调研活动。一是3月初,厅主要领导率调研组通过上海岛、到渔港、访渔民、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带着如何明确渔港管理主体、依法管人管船管安全管渔获、加强渔船进出港管理(船籍港、停泊港)、开展港容港貌整治、提升渔港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渔区振兴等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与珠海万山区、万山镇、万山村以及市县渔业渔政部门一起研究加强渔港监管和管理的措施与路径。二是3月下旬,厅分管领导带队赴福建省实地考察学习渔港建设管理先进经验。三是4月,厅机关有关处会同省海洋规划研究中心赴粤东西两地对渔港标准管理示范选点项目进行现场调研,对项目建设的内容与标准进行进一步规范,确保项目出成绩见成效。四是8月,配合省航运集团分赴湛江、汕头等地,进行了省级国有企业参与地方渔港建设及经营管理,共同推动渔港经济区建设发展的专题调研。

  渔港经济区既是沿海渔业产业的载体和发展平台,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沿海经济带建设的重要节点,省直有关部门大力支持渔港经济区建设。《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提出加强渔业港口体系建设,依托渔港建成一批渔港经济区和海洋特色小镇,优先安排渔港建设项目年度土地利用指标,满足渔港建设用地需要。《广东省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2017-2030年)》中涉及的惠州巽寮湾、阳江海陵岛、汕头南澳岛等旅游功能岸线中,分布着大量渔港,是滨海旅游重要的组成部分。目前,我们正结合城镇发展规划以及“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定位,统筹开展全省渔港经济区全域港村空间布局规划。重点对渔港经济区所覆盖的渔港和渔村发展条件开展综合评价,做好渔港经济区的功能定位,明确渔港经济区发展类型,形成一张渔民看得懂、项目能落地、实施有保障的渔港经济区发展蓝图。

  下一步,我省将推动出台渔港经济区建设规划,合理拓展渔港功能定位,确保与发展规划、空间规划等规划相衔接。同时,在统一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将充分考虑渔港建设现代渔港经济区的适宜性。在引导全省滨海旅游空间格局中,充分考虑各个渔港的特色和优势,加强规划引导,落实政策扶持。同时我们将探索“加快推动渔港建设管理工作”“渔港经济区建设策略研究”“加快推进动渔港经济区发展”“建设现代渔业推动实施渔村振兴战略的思考”等方面课题研究,为指导我省渔港建设管理和渔港经济区建设,实施渔港振兴战略打下基础。

  三、集中财力,打造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

  按照厅主要领导“渔港建设,今年要有成效”的要求,紧紧围绕《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落实渔区振兴在《实施意见》《实施方案》中的内容,体现渔港建设在渔区振兴中的主力军作用,我厅加大力度,在阳江市高标准抓好闸坡美丽渔港建设项目的实施。闸坡渔港是基础条件好、能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易形成渔港经济区的国家中心渔港,省、市、区三级财政拟投资1.3亿元,主要用于加强渔港生态环境整治,向渔港“脏乱差臭”宣战,建设文明美丽渔港。推进渔港标准管理示范,改善港区生产生活设施布局,开展油污水、废弃网具以及生活垃圾等集中处理。加强港容港貌整治,开展渔港水域清理、港池航道疏浚,规范渔船停泊,推进渔港道路硬化、港区亮化、生态绿化、环境美化,把渔港经济区打造成为生态良好、环境优越、具有独特魅力的新渔区。2019年5月10日,高庆营副厅长带队到闸坡开展渔港建设及综合管理工作调研并座谈,会上,高庆营副厅长强调要集中精力打造闸坡渔港,把渔港的样板做出来。目前,闸坡渔港正加快推进渔港标准管理示范,改善港区生产生活设施布局。

  下一步,我们将密切跟踪闸坡渔港项目建设进度,依托美丽渔港建设,完善渔港功能,促进渔业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在补短板、调结构、推进渔区新型城镇化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构建现代渔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同时,推进渔港经济区建设,吸引更多的游人到港区休闲、观光,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到港区从事物资补给、鱼货交易、水产品加工、流通、渔船修造、餐饮、娱乐等设施建设,延伸渔业产业链条,打造设施完善、功能齐全、产业融合的渔港经济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抓紧部署,做好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

  今年,根据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要求,我省启动了渔港可追溯登记管理试点实施工作。开展渔获物定点上岸相关基础材料的收集工作,组织开展渔获物定点上岸渔港申报。珠海洪湾渔港创新推进现代渔港建设和管理的经验得到农业农村部高度肯定,在今年全国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现场会上进行了宣传推广。

  下一步,我们将探索建立“港长制”,明确渔港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继续推动实施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渔获物定点上岸、渔业捕捞许可分类分区、探索推进渔获物可追溯管理,强化渔船渔港管理信息化支撑,实现依港管人、管船、管资源、管安全,积极推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渔区。

  五、双管齐下,加强渔港发展资源环境管护

  一是加强渔业资源管理、执法。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亮剑2018-9”打击电、炸、毒鱼专项执法行动,全省共查获电鱼案件320宗,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8宗。依托渔港和渔船停泊点,以港口检查和海上执法相结合方式,集中整治违禁违规渔具。坚决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加强渔港、渔船停泊点巡查,对无法提供船舶证件或无法出示乡镇船舶证明的渔船禁止离港,并指定地点停靠。二是加强渔业资源养护力度,落实全国海洋牧场建设现场会部署,推动8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开展礁区和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加大海藻种植增殖力度,建成以人工鱼礁、海藻场和经济鱼虾类增殖放流为主的养护型海洋牧场3万多公顷。2018年全省共放流淡水经济物种4200万尾、海水经济物种3.6亿尾、珍稀濒危物种7.75万尾。

  下一步,我们将以“港长制”为统揽,整合分散力量,推动渔船监管关口前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依港管船和海上执法的有效衔接,实现海上精准打击和港口联防联控双向发力、优势互补、互为促进。严格实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名录制度,规范渔业资源放流行为,加大重要渔业水域增殖放流扶持力度。支持在深圳大鹏、湛江硇洲、珠海外伶仃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在大亚湾等海域和西江等内陆水域开展人工鱼礁(巢)建设,打造新型海洋牧场和人工鱼礁(巢)产业集聚区,为渔港经济区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贺书岚,020-37289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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