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函〔2019〕1068号(A)
王卫芳、陈运彬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非洲猪瘟等突发性重大动物疫病长效防控体系,振兴乡村传统产业的提案》(第20191028号)收悉。经综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我省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两位委员分析了非洲猪瘟相关背景及当前省内外防控形势,并结合我省实际,有针对性地从建立长效防控体系、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强化联防联控、加强防控技术科研攻关、提升动物疫病预防能力、保障养户权益和提高风险意识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好的意见建议,对我省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我们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认真研究并采纳你们的好建议,加快推动我省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水平和能力迈上新台阶。
广东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特别是自去年8月初我国首次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以来,李希书记、马兴瑞省长反复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并多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叶贞琴常委一线指挥调度,8次实地调研和具体部署。全省上下提早采取了I级响应相关措施,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延缓了疫情的发生(全国第23个发生疫情的省份)。目前,我省前期发生的3起疫情均已解除封锁,全省防疫形势以及生猪生产和保障供应保持平稳。我省防控工作成效也得到了国务院和农业农村部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关于建立非洲猪瘟等突发性重大动物疫病长效防控体系的建议
非洲猪瘟防控是一场需要政府统筹组织领导、多部门紧密协调联动、全行业广泛积极参与的攻坚战和持久战。2018年9月21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我省成立了由分管省领导任指挥长,23个省直部门组成的省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对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集中统一指挥。省指挥部办公室(农业农村厅)建立了省直单位联络群、市县工作群、调运监管群等信息平台,确保了集中指挥、实时联动、行动统一。各市、县、镇逐级成立了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各级各有关部门内部都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预案,形成了省、市、县、镇、村五级全方位立体化的综合防控体系。去年8月初我国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以后,我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先后印发了《广东省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方案》《广东省非洲猪瘟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提早采取了I级响应相关措施,迅速建立了应急值守、排查日报、预警周报、可疑快报和动态专报5个应急反应机制,兽医实验室监测系统、动物疫病追溯系统和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高效运行。全省各地切实履行动物防疫属地责任,以县为单位提前选定了225个无害化处理点,层层制定了各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用最高标准做最充足的准备,开展了最严密的防控。
接下来,我们将结合两位委员的建议,重点加强监测预警与应急反应以及无害化处理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现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体系。同时,着眼长远,以此次非洲猪瘟应急防控为契机,加紧制定出台《广东省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我省生猪产业四个转型升级(小散养殖向规模化养殖转型、泔水养殖向科学养殖转型、小型屠宰企业向产加销一体化大型屠宰企业转型、调生猪向调肉品转型),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关于提高违规违法成本,严惩重处不法分子的建议
我省始终对乱抛乱弃、违规调运、加工制售、贩卖病死畜禽及其产品导致疫病扩散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特别自开展非洲猪瘟应急防控以来,省政府三令五申,严肃法纪法规,要求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从严从重顶格处理。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和海关等部门密切配合,全面强化监督巡查执法力度,依托省际公路公安检查站开展24小时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口岸综合防控,对违规调运的生猪及其产品一律无害化处置;开展生猪屠宰和加工流通环节专项整治行动,一方面督促相关企业限时全面落实非洲猪瘟自检等措施,一方面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走私贩运、加工制售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严防问题猪肉及相关制品流入市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坚决杜绝病死畜禽乱抛乱弃,对不履行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尤其是明知饲养生猪发生疫病仍非法抛售发病猪导致扩散蔓延的养殖场户坚决“零容忍”,穷根溯源,一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下一步,针对两位委员所关切的动物防疫领域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出重拳、用重典,严惩重处不法分子,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力。
三、关于强化联防联控,及早及小处置动物疫病的建议
自去年8月初以来,我省多次召开指挥部会议和全省视频会议,持续推动落实政府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和生产经营主体“三方责任”,不断强化联防联控、群策群力。部署要求各地遵循发现早、处理快、处置严、损失小的“早快严小”原则,统筹组织农业农村等部门力量,发动镇村干部群众,持续开展对生猪养殖、交易、屠宰和无害化处理等重点场所轮动排查,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坚决按照边处置、边检测、边报告的“三边”要求,果断消除风险隐患。截至5月28日,全省共出动141万人次,排查场点163万个次,查验生猪4.81亿头次。农业农村(内检)、海关(外检)和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工作研商和督办检查,持续形成防控合力。强化政企合作,推行规模化猪场(种猪场)防控非洲猪瘟“片长制”,鼓励支持“两场”采取现金收购、合伙入股等方式消化吸收周边中小养殖场,引导“两场”积极为周边中小养户提供技术支持,共同做好生物安全措施,打造“动物防疫命运共同体”。
下阶段,我们将结合你们的建议,进一步压实政府、部门、企业“三方责任”,更加紧密与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交流合作,强化联防联控,抓早抓小,共同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四、关于加强动物疫病防控技术研发,构建科学防控支撑体系的建议
非洲猪瘟防控是个世界性难题,存在大量亟待解决的科学问题和产业问题。我省高度重视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技术研发,省政府常务会议2次研究部署,黄宁生、叶贞琴常委多次碰头研究。经我省全力推动,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ABSL-3)于今年2月份获批国家非洲猪瘟区域实验室资质。省科技厅、农业农村厅多次组织行业专家和产业委员进行疫情研判,围绕非洲猪瘟病毒传播途径、快速诊断方法、消毒灭原方法、生物安全综合防控技术等内容进行深入探讨,并就启动非洲猪瘟科技应急防控专题进行充分调研,初步形成了“广东省非洲猪瘟科技应急防控专题”指南。拟在遵守国家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管理政策、确保生物安全的前提条件下,省财政予以积极支持,重点开展非洲猪瘟应急综合防控技术、非洲猪瘟病毒精准检测技术、新型疫苗创制以及特效防控制剂等研究及应用。
接下来,我省将以华南农业大学国家非洲猪瘟区域实验室为平台,组织并欢迎如委员所提到的中直驻粤海关国家动物疫病重点实验室、粤港澳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等省内外具备研究资质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单位联合开展非洲猪瘟综合防控技术研究与综合示范,重点突破精准快速鉴别诊断、新型疫苗等关键技术,为有效防控非洲猪瘟提供科技支撑。
五、关于加强生物安全监管,阻断疫病传播途径的建议
我们完全赞同两位委员提出的加强疫病预防,制定种畜禽繁育、调运、屠宰等环节动物卫生防疫标准,切断疫病传播途径的建议。多年来,我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思路来统筹推进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每年制定下发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扎实做好口蹄疫、禽流感等强制免疫动物疫病基础免疫,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连续多年被农业农村部考核为优秀。自开展非洲猪瘟应急防控以来,针对非洲猪瘟病毒耐受性强、传播途径复杂等特点,我省严格落实《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和《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组织做好生猪运输车辆登记备案,规范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活动;加强生猪屠宰和加工流通环节检疫监管,对生猪屠宰企业实施“1110”制度,即“一天一清洗、一天一消毒、一周一扫除、每天零存栏”,严格执行《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强力推动生猪屠宰和猪肉制品加工企业落实非洲猪瘟自检等措施,落实屠宰环节官方兽医驻场检疫出证制度;第一时间向生猪养殖从业人员发出公开信和预警告知书,建立餐厨垃圾处理全链条监管体系,全面杜绝泔水养猪;制定《防控非洲猪瘟消毒流程与用药指引》,下发消毒药物420吨,开展“动物防疫消毒灭原日”活动,示范带动养殖场、屠宰厂等场所规范开展消毒灭原工作;印发《规模化猪场和种猪场生物安全隔离带建设指引》,重点保护“两场”生物安全,切实稳定生猪基础产能。
下一步,我们将在继续做好现有各项生物安全监管措施的基础上,吸纳两位委员的提议,加紧研究制定《养殖场(户)生物安全检查指引》和《畜禽运输车清洗消毒操作指引》,指导生猪养殖、运输等行业生产经营主体进一步健全防疫制度、强化防疫设施、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六、关于保障农民权益,提高其动物防疫风险意识的建议
为及时妥善处置动物疫情,严防扩散蔓延,同时切实保障养户合法权益,省农业农村厅联合财政厅第一时间转发并执行国家非洲猪瘟强制扑杀生猪补助标准(1200元/头),后期又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了非洲猪瘟扑杀分级补助标准(粤农农〔2019〕99号),对在非洲猪瘟防控、扑灭过程中强制扑杀的生猪实行分级补助制度。同时,一方面统筹中央和省财政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动物防疫、紧急动物疫病处置救助补助、生猪生产扶持等工作;另一方面督促各地进一步完善生猪疫病紧急处置补助救助机制,落实经费保障,对在生猪疫病预防、控制、扑灭过程中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及时给予相应生产救助补贴,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此外,省农业农村厅多次召集相关保险公司负责人召开座谈会,督促保险公司切实落实好生猪养殖保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尽快理赔,共同帮助养殖场户渡过难关;加大政策保险宣传和推广力度,增强养殖场户防范风险意识,积极参保投保,切实提高抵御风险能力。
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优化完善生猪疫病紧急处置补助救助机制,督导各地落实经费保障,及时足额发放补助救助资金。同时,进一步发挥好生猪养殖保险作用,加大宣贯力度,引导更多生猪养殖场户参保投保。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余希尧,020-37288294)